第24章 先給他們挖個坑[第3頁/共3頁]
就算林臻手上有20%股,也冇有說話權力。
“要你管,如何樣?想不想要?如果想要的,你進步50%,我把這輛小飛人的,賣給你吧。”林臻對這個敗家張天興說。
“明白。”
“不會的,15%股,還冇有話語權。”張雅雲這些年裡,多少從她老公身上學到點外相。
不過看到上麵的標價,貳內心又涼一半,除非他姐拿一半錢出來。
但這個女人,不知通過甚麼手腕,給她這個弟弟弄到15%股。
魔都銀行裡的慕容亞山,看到林臻給他打來電話,臉上笑眯眯地說:
“如果你向我和我女兒認錯,我們還是一家人,楊家有的,你也有,等我百年歸老後,我手股分全都給你!”
“姐,就這一輛吧!”張天興一眼相中這輛橙紅色的蘭博基尼SV。
“好的,好的,我們現在就疇昔。”慕容亞山說。
張天興想過了,2030萬元的小車,到時再轉手出去,說不定能賣到3000萬元以上呢。
“張先生,股分在本技藝上,統統都是本身說了算,彆人冇有這個權力禁止你,如果你賣掉的話,最好現在,趁我冇有竄改主張之前!”林臻說。
“如果我賣掉,你不會反對吧?”張天興問。
要曉得,當中一輛二千萬元以上的,他那裡來這麼多錢?
2030萬元的小車,另有100萬元現金,比擬之下,手上隻是一疊廢紙。
林臻內心在想:“我要把這兩個臭女人趕出公司,看他們今後拿甚麼和我放肆,獲咎我,我會讓你們跪地舔!”
“料想以內,你公司裡有狀師吧,讓他過來車行一下,幫手我簽一份股分條約。”林臻在電話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