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擒故縱,前妻不二嫁!

第77章 如果不是命大,我早就被人先強後殺了[第1頁/共2頁]

“魚你要不要了?”不要她就拿走了。

夏喬倒也是不計算,拎著魚便要走。

豈知,林怡就跟橡皮糖纏上了她似得,竟然揪住了她的衣襬,一點也不生分的模樣跟在後邊喋喋不休。

“......”

林怡貼了假睫毛,富強的睫毛一眨一眨的,實在把夏喬看得眼暈。

林怡一怔,眼神晃了晃,彷彿就要哭出來,“你此人...事情都疇昔這麼久了,你是不是真的就不諒解我?”

林怡環著臂,無所謂道,“喜好就拿去吧。”

門生期間的那些她都不喜好,那裡還會去記念彆離多少年了?

林怡神采慘白,嘴角僵得幾乎說不出話來,“我...我不是用心的,我不是已經向你報歉了嗎?你也打了我,如果你實在不解氣,過幾天班上同窗集會,我當著大師的麵再給你報歉還不成嗎?”

“甚麼事?”夏喬思忖著拿了一袋鹽,快步走,一點都冇想理睬林怡的模樣。

夏喬不忍側眸,“你另有事?”

夏喬答覆得乾脆,“不記得了。”

有些人,多年不見,夏喬或許會高興地說上幾句話;可有些人,生來就是那麼討厭,即便久彆相逢,夏喬也恨不得退避三舍。

林怡揪著她不放,眼睛眨啊眨的,聲音柔得能滴出水來,“你啊,真無情,我們都快十年冇見了,就不想我?”

“哎,大喬你等等我呀!”夏喬拎著魚冇走遠,林怡就跑了過來。

夏喬本就和她不熟,看著包好的魚,卻也不肯意拱手讓人。

她小喘著氣,跟在夏喬身邊。

“朋友?”夏喬眼神裡閃著挖苦,“林怡,你睜眼說瞎話呢吧?你甚麼時候把我當作朋友了?”

有些事不說,不代表夏喬不記得,隻是不肯再提起,那件事,就連程嘉木也不曉得。

“大喬啊,這麼多年不見,你還是這麼盛氣淩人的。這想想,我們是多少個年初冇聚過了?”林怡伸出空出的一隻手,數了數。

這模樣像是恩賜般,眼中煞是對勁。

林怡踩著十厘米高跟鞋,崇高使得讓她在這類殺魚的處所格格不入。

她有些不耐煩,揮開林怡的手,還是往前走,“你曉得我煩你,以是彆假惺惺的了。”

“喂,你不會還這麼謹慎眼吧?”林怡嘟著嘴,眼神中閃著委曲,“我為之前的事報歉還不可嗎?我之前做的事情不都還是為了小喬嘛,小喬現在不在了,我身邊不就隻要你一個朋友了嘛?”

-本章結束-

能在超市裡踩著高跟鞋還是健步如飛的,林怡怕是少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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