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奈何有人傻[第1頁/共4頁]
這是爽文,出色都雅,是我獨一的尋求。
少女的聲音自頭頂傳來,“先彆暈,有件事,要你辦。”
沈府以奉侍主子不周為由,劉氏自縊當晚便將她屋裡的丫環婆子十足杖殺,曉得她膝上的傷是如何來的人,一個未留。
可惜暮青身為仵作,她想要曉得本相,向來用不著通度日人的嘴。
劉氏的胳膊和掌心無缺無損,她的傷,暮青隻推斷出一種能夠,那便是跪!
殺人滅口,當真是雷霆手腕!
沈問玉三聲伐鼓,進得公堂,狀告曲水河匪殺人越貨,害她庶兄,導致庶母聞子喪訊悲傷自縊。
正因看不透她,他不知她是否會真的放他一條活路。她若懺悔,他也隻能等著被宰。身材麻痹不靈,傷口卻疼痛入骨,躺在冰冷的泥水裡,這一番折騰已讓他感覺力量將儘,麵前一波一波地泛著黑,眼看著便要暈疇昔。
這他孃的誰劫誰?
――訂金,收了嗎?
沈府……
“你打碎了我的傘。”
隻要下跪這個行動,才氣形成劉氏雙膝受傷程度分歧。且按照淤青的紅腫程度,她跪下的力度定然不輕,或者時候不短。
可劉氏母子掌沈府表裡大權多年,府中有甚麼人能逼迫她跪,又有甚麼事值得她輕生?
那兩團淤青,皮下出血程度、紅腫程度完整分歧,連麵積和形狀都一樣!這申明劉氏雙腿的受傷程度不異,而摔傷不成能呈現這類傷情。
“……”以是?
臉旁俄然貼來一把刀,冰冷。
------題外話------
劉氏死前穿戴劃一,屋內踢倒的圓凳位置、高度,繩結與頸部勒痕的符合度,都證明她確切是自縊身亡的。隻要一點,她的雙膝上有兩塊淤青,淤青四周紅腫,較著是死前不久留下的。
“屍毒?”暮青挑眉,彷彿聽不懂。
――嗯,那就好。
明顯是劉氏自縊在先,其子遇害在後,這一番倒置吵嘴的說辭直叫人齒冷!知縣因不敢獲咎沈府,竟遂了沈問玉的說辭,當堂將案子接了,當真命了衙門的人出城剿匪。
沈府之事是以在城中傳得沸沸揚揚,百姓們群情紛繁,沈問玉的閨譽受了很多影響,自此與暮青結了怨。
過河拆橋,借刀殺人,心機夠深夠狠。
可當時候,她尚未脫手,手中的傘也未被他打爛,當時就問這話,難道申明她當時便知傘會壞?
三個月前,劉氏的屍身便是暮青驗看的。
“我的傘月前老藺齋新買的,二錢三分銀子,隻用了兩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