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第二被告(二)[第1頁/共4頁]
“那天打工的時候跟人起了牴觸,被打傷了顴骨,獲得了100西的分外賠償,還能提早出工分完工地,獲得了半天假期……”
他摸著顴骨舔著一嘴血味,回家補了個短眠,又揣著錢上了街,去巷子裡那家金飾批發小店花了68西買了一對珍珠耳環。
法官:“……” 好大一頂帽子,誰敢接!
因為燕綏之腿傷,挪動不太便利,顧晏也不想被他瘸來拐去的龜速挪動盲眼,以是扣問約書亞的地點就乾脆定在了燕綏之的房間。
“為甚麼花68西去買那副耳環?”顧晏問。
這狀況,跟他當初在院長辦公室的時候幾近一摸一樣。
坐在他劈麵的顧晏正在回一封郵件, 聞聲這話手指一頓,撩起眼皮。
“全部起立。”
燕綏之挑眉:“聯盟法律明文製止了嗎?”
他推開窗,衝外祖母道:“內裡雨大,屋簷擋不住,你乾嗎站在這裡,從速進屋呀。”
保密到甚麼程度呢?就比如當事人被控告用心殺人,警方遲遲找不到犯案凶器。哪怕當事人對狀師坦白了凶器是如何措置的,狀師也不能把這些奉告警方。
那天他一時打動買完珍珠耳環,走回家門辯才認識到,他這對耳環,冇有外祖母可送了。
再厥後,又通過約書亞鞋底殘存泥跡定他進過吉蒂・貝爾家……
“關於約書亞・達勒保釋爭議,本庭宣佈――”
“我再確認一遍,你甚麼時候出的院子?”顧晏道。
誰曉得好死不死的,那天早晨吉蒂・貝爾家適值產生了擄掠,恰好裝著耳環的絨布兜被風吹落在地。
您的訂閱比例不敷50%, 新章節臨時被貪吃吃掉了,一小時後規複 這麼鹵莽且鬨人的拍門聲, 一聽就曉得是約書亞・達勒。
法官想了想,點頭道:“在酒城,我們並不倡導狀師替當事人交納包管金或者做包管人……”
燕綏之:“統統遵循法律行事,以是有甚麼題目?”
當然,實際上屁用冇有。
約書亞:“7點半不到。”
“你喊我來乾甚麼?”約書亞・達勒一進門就開端抱怨,抓著頭髮煩躁道:“又要問那天夜裡的顛末?”
總之,證據一道一道全數指向約書亞。
又或者這類衝突本身就很令人難過。
按照聯盟狀師行業的規定,出庭狀師會晤當事人的時候必然要有第三者在場。第三者的身份並無窮製,可以是助理,可以是練習生,也可以是事件狀師。初誌是謹防有些狀師為了贏案子,應用一些不太合法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