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危機(五)[第1頁/共6頁]
那句話是如何說的?嗯,相愛簡樸,相處太難。
蕭雅與她同歲,兩小我是高中同窗。不過,與夏溪分歧,蕭雅對於學習、事情不感興趣,喜好看書。當年上高中當時,蕭雅上課也看,下課也看,用飯也看,走路也看,文采斐然,但是成績一向普通,高考上了一所淺顯大學,畢業去了一家淺顯私企,對於奇蹟冇有尋求,上班根基是個“任務”,回家以後持續看小說、看漫畫,倒是高興。高一那年,夏溪感覺蕭雅非常特彆,因而每天纏著人家發言,最後終究成為朋友。厥後,兩人一起來到雲京,這麼多年下來友情都冇變質,每個禮拜都要見麵,用飯逛街或者插手各種活動。
對了……五秒以後, 她想起來, 那天作為緋聞女友上熱搜後,她就是用這個小號私信周介然的……
“咦?”那事成說,“不成能,我去問問。”
冇有想到, 剛發不久,夏溪就發明, 她被博主本人讚了!!!
“嗯,我也有些題目想問張揚副總。”
清臣個人,向上一級群眾法院提出上訴。
“好的,冇有題目!”
“甚麼?”
江湛又說;“你也想想彆的戰略。萬一到時候行不通,就轉換思路。比如說,固然存款失利不是因為清臣,但是存款額度不敷,就缺那25%。如果把被抵押給銀行的那25%也加出來,就能勝利。”
夏溪回到本身桌前,拿起電話給那事成打了一個。
“嗯,計劃一,賣掉屋子,兩人分錢。”
“嗯?”
“我曉得了。”夏溪點頭,“以是,不要健忘剛纔的話――必然要請副總張揚將置業打算書、這1000萬的收據等等質料送來給我。”
“那麼屋子一人一半。”新《婚姻法》規定,隻要房產證上寫兩小我名字,非論婚前婚後,非論雙方出資、兩邊出資、雙方父母出資,還是兩邊父母出資,都算共有財產,除非標明份額。如果婚前雙方出資,寫本身名字,則算獨占財產。同時,非論婚前婚後,如果雙方父母出資,隻寫本身後代名字,也算獨占財產。
她給那總打了電話,成果,那總非常懵逼:“1000萬?甚麼1000萬?”
但是……那事成,一向以來表示得就是傻白甜老總……除了“周家阿誰小子畢竟還是年青”這一句話。說它奇特,是因為那應當是有理與在理之間的較量,而非大哥與年青之間。
“好呀!”那事成說,“這回請您用飯,總不會推委了吧?!我們去吃點川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