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歌仙(十三)[第1頁/共3頁]
少女的麵龐一下子就冷了,她顫抖著嘴唇,半天說不出話來,最後拂袖而去。
他比客歲,多活了一年。
說著,他抹起眼淚,唏噓不已。
趙大人看了,說:“章家,殘暴啊!”
死不敷惜。
正如告彆的那一天。
編完歌書的時候,在阿誰最酷寒的夜晚,她流著淚,動筆寫下了名作《歌仙》的開篇:廣西有歌仙,姓劉喚三姐。
照劉三姐的話,隻如果收租,就不該該。那普天之下,上至皇家,下到淺顯的官員、舉人、秀才,家中大多是靠地租過日子的。
她如果反對那些平空假造的苛捐冗賦也就罷了,竟然敢說“天子是天下強盜頭”,說大凡是靠地租度日,而本身不勞作的,都是強盜頭。
這不是逆賊,又是甚麼人?
開開荒地?荒地也是地主的。
最後因為負債,不得不把攢下的幾畝地賣給了齊家。
挑起民變的劉三姐在章家占有的象山伏法了。
終究,統統都在大火裡燃儘。散儘風裡,散入水中,就像三姐曾經有一次在采茶的時候,對她笑著說:“我如果死啦,我就要變成桂林的山,桂林的水,桂林的風,桂林的百靈鳥,始終唱著桂林的山歌。”
碧波上,有水鳥飛過,有自煙波裡蒸騰而起的白霧飄零。
看著她吐得連膽汁都要出來了,林若山冇有去安撫她,隻是問:“還要下船疇昔嗎?”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她頭上是桂林湛藍的天,身下是小舟,正在灕江的碧波上微微蕩過。而頭髮絲,都被眼淚滲入了。
她夢到了本身親手取下來的那具血肉恍惚的軀體。看到了那雙早就冇有神采的眼睛。
她麵前一黑,頃刻天旋地轉,趴在船邊,嘔吐了起來。
但是林黛玉遠遠地,早已瞥見了一個甚麼東西懸在城門上。
齊道君歎道:“唉,不幸四弟啊。可歎四弟。他就是懶得慌,如果多做一點活,如何會至於還不起債?”
船簷邊的灕江水,還是清如鏡,還是水麵茫茫起霧波。
林若山冇有答覆。
他要買牛,要買本身的鐵耕具,就得向地主借高利債。
林黛玉抿緊嘴唇,一字一句道:“你們能夠免了他的債。也能夠不收高利貸。”
要捕魚,湖是地主的,要收租。
林黛玉分開的時候,特地去永福、象山鄉村裡轉了一圈。
永久地隱冇了。
船上,她提著筆,在如豆的昏黃燈火裡,昂首往外看時,灕江一片夜色裡,模糊有水波聲。
這一夜,黛玉做了一夜的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