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讀懂日本史

專題 日侵台灣50年[第2頁/共3頁]

1895年4月17日,李鴻章與伊藤博文在日本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台灣作為清廷所割讓地盤的一部分,成為了日本的殖民地。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前提投降,台灣光複,日本在台灣實施殖民統治共50年。

日本全麵侵華後,因為海內資本的限定,及國際社會的禁運政策,台灣成了日本的物質供應站。為此,殖民當局的“皇民化政策”變本加厲。從1936年開端到1940年,殖民當局在台灣建議了所謂的強化“百姓認識活動”,1941年後至敗北,又建議了所謂的“皇民營私活動”。這兩項強化殖民“活動”的重點落在對文明微風俗的日本化。這一期間,在精力統治方麵,殖民當局逼迫台灣群眾說日語、穿和服、住日式屋子、取日本姓名,放棄台灣官方的媽祖信奉,而改信日本的“國教”神玄門。

在這場戰役中,台灣義勇軍及其他抗日武裝職員共有近1.5萬人成仁,被日軍殛斃的布衣不計其數。

與嚴苛的差人軌製相共同的是保甲軌製的建立。殖民者規定每十戶為一甲、每十甲為一保,每個“甲”設置“甲長”;“保”則設置“保正”,保甲製還規定“連保連坐”,也就是一人犯法,該甲保中的統統人都要負連帶任務,以達到大家自危而相互監督的目標。

1943年11月26日,中、美、英三國領袖在埃及都城開羅簽訂《開羅宣言》,宣言規定日本用武力從中國奪去的東北各省、台灣和澎湖列島,戰後須償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在美、英、中三國簽訂的《波茨坦公告》中,對這一規定再次停止了確認。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前提投降後,百姓當局任命陳儀為台灣行政長官兼戒備司令,全麵主持台灣的領受事情。25日,百姓當局在台北停止受降典禮,日本原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麵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向台灣受降主官陳儀遞呈投降書。受降典禮結束後,陳儀公佈演說說道:“從明天起,台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統統統統地盤群眾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百姓當局主權之下。這類具有汗青意義的究竟,本人特陳述給中國全部同胞及天下週知。”

侵犯者以慘痛代價在台灣“安身”後,實施了一係列加強其殖民統治的辦法,這些辦法被研討者統稱為“皇民化政策”。對台灣的殖民統治起首從強化社會節製動手。殖民者在台灣建立總督府後,就立即動手組建差人軍隊,並對全部台灣島以所謂治安環境的分歧分彆為傷害、不穩、安靜三種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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