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吻玫瑰

15.十五朵[第2頁/共5頁]

金落霞夾到她碗裡的菜她十足挑出去丟到地上,金落霞給她籌辦好要穿的衣服她看也不看一眼,她不再同金落霞說話,要麼不開口,一開口必是辯論。

金落霞拿她毫無體例,簡樸的針鋒並冇有跟著宣泄過後消逝,相反越演越烈,那一個月裡,她用心和“差班”的掉隊分子走在一起,跟她們去網吧,翻牆逃課去河灘上燒烤,坐在誇大土氣的摩托車後座滿街飛奔……

這些小酒樓為招攬買賣,和很多打扮得花裡胡哨的女人合作,有客人點席用飯,店家就打電話給她們,喊她們來陪席,吃用飯、喝喝酒――當然,摸腿摟腰、捏捏手抱一抱,都是必不成少的席間掃興調劑。

放學的時候,方明曦常常被一群人攔路,或是堵在泊車棚言腔調戲,或是走過籃球場被人吹口哨扯頭髮。

合上手裡的書,方明曦抬手給床上的金落霞掖被角。這麼多年,她們一起過來,她苦,金落霞又何嘗輕易。

方明曦狠狠一口咬住他伸來的手,差點咬斷他的手指。他痛得眼睛通紅,嘶吼,抓住她的頭摁著撞牆,方明曦就是死不鬆口。

金落霞在黑漆漆的夜裡喊啞嗓子,一腳深一腳淺踩在前一晚剛被雨淋過的泥塘裡,一遍遍喊她的名字。

通城有很多小酒樓,比不上大旅店,又強太小飯店很多,因著比上不敷比下不足,客人大多是那些做小買賣的中年男人。口袋裡有兩個錢,但也不經細數。

可惜,該到當時結束的事情卻冇有順利結束,厥後她回到黌舍,群情滋長,有人說她被王宇睡過,有人說那天在音樂課堂她被一群男人脫光摸遍,有人說她是誌願主動找上王宇,但卻反咬一口。

方明曦見她執意,一小我也不好挪動她,隻得守著,間歇不斷給她改換毛巾。

因為媒人在客堂說的一句:

厥後月掛中天,夜濃而沉。

她在巷落小角躲到入夜。身邊青蛙呱嚷著跳開,小蟲嘶鳴,細雨啪嗒落下。

流言伴著她走過初二,走過初三,又跟著初中的舊同窗帶進高中,成了她學海生涯裡,始終冇法擺脫的彌久陳跡。

方明曦反握住金落霞的手,幫她塞回被子裡,“不要再說這些了。睡覺,聽我的。”

鄰居家長年不來往的大媽為了給金落霞做媒,幾次上門。

室內重新歸於沉寂。

大動靜引來教員,兩個當事人都被請家長。

溫馨半晌,金落霞出聲:“明曦,你會不會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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