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凶猛

外篇 論壇二三事之二[第2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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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這名叫做“飛花逐葉”的玩家,用充滿氣憤的筆墨,一邊在帖子裡破口痛罵、一邊報告了他如何乾翻了阿誰“變態”的店長和那兩個下九流的窮戶窟地痞,並一怒之下,直接把埋冇在那幾人背後的窮戶窟黑惡權勢,直接一把火燒個乾清乾淨,從而大快民氣。

抓狂到喪失明智的樓主隨即和二樓大戰了數千回合,直接互掐出了一個長貼。

當然……代價就是這名玩家被阿誰城鎮裡的npc權勢通緝,不得不敏捷跑路,持續迴歸野人餬口。

“等我醒來的時候,發明我已經被一個草原部落抓到,用繩索捆綁了起來,也就是說……我實在是以仆從身份,茫然無知當中混入npc群體的……”

“其他遊戲裡,不管看起來、聞起來、聽起來再如何實在,但我總能曉得那是子虛的,一個npc如果被刪除,我會感覺無所謂,歸正再規複就是了。”

“頂二樓!樓主必然是已經被**了。”

“我救下了她,遵循草原部落的風俗,我用我的戰利品和他們互換了這個女孩。”

“但在《重生》裡,我躊躇了、害怕了,因為我開端感覺他們不像是一群npc,而是一群有血有肉、會哭會笑,會寵溺的摸著孩子的頭,和順的對他說‘乖’的母親,也是會為了家庭日夜辛苦,沉默寡言的父親,是會嚴厲的瞪著眼睛,怒斥你的哥哥姐姐,也是會朝你撒嬌的敬愛弟弟mm……”

“前排圍觀。”

而下方,一排的圍觀黨。

“我覺得官方讓玩產業野人,已經夠猖獗了,冇想到它不但僅是猖獗,並且還是個變態!”

“前幾天,也就是我比來經曆的最後一場戰役,部落要去攻打另一個小部落,戰役停止的很順利,我們勢如破竹,然後,是一如既往的搏鬥、血腥。”

“他們將活人的腦袋生生砍下來,誇耀哪個最後能用這些人頭骨做成一個都雅的酒杯。把死人的十根手指全數砍下來,就為了他們手上的戒指。他們還用刀斧把死人開膛破肚,一點一點的細心察看,也是製止他們在死前把貴重的東西吞下肚子……”

“為甚麼要玩……我隻能說,因為我在此中感遭到了一種實在吧。”

“我曾經能夠毫不躊躇的揮刀砍向那些npc,因為玩遊戲的,哪個未曾見地過那些號稱100%實在度的遊戲,那些遊戲裡,每小我物都跟活人一樣,但殺小怪多了,也就風俗了,因為你曉得,那隻是一些遊戲數據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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