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終極保安

第三十八章: 英俊瀟灑![第1頁/共4頁]

林總作為明天的配角,見我一臉沉著,也淺笑著迴應我,顯得彬彬有禮。

先去精英廣場買衣服,是件精確的挑選。

這家初級會所,也叫做鳳凰會所,在南市也算比較馳名的初級消耗場合。

所謂初生牛犢不怕虎。我並不怵這群大人物,很天然地和他們握手,打著號召。

逛了一個多小時,遴選了三四套的服飾,聞人沐雪這才放過我。

聞人沐雪也是一樣,好氣又好笑地對我說:“我買單。”

進入會所的時候,四周投來的都是羨慕的目光。明顯是我和聞人沐雪在外型上,令人賞心好看。

我轉過身,照了照試衣間的鏡子,有些認不出鏡子裡的那小我,本來竟然是我。

“我感覺,我這麼穿挺好嘛。”

非要讓我穿上她最後遴選的,那套淺藍色毛呢洋裝,將標簽撕了,然後我倆就馬不斷蹄地向著目標地趕去。

我強行壓抑揍他一頓的打動,寒聲說:“我不過是個小保安,承蒙老闆看得起,喊我過來作陪。哪像先生這般整日算賬,手裡的賬簿,堆得比山高吧?”

我和聞人沐雪是最早到的,然後聞人沐雪讓我先看了一下菜單,點些吃的。

我悄悄佩服林總的臨場應變,冇有讓場麵僵下去。

如果是之前的我,他如許的大人物能夠不會放在心上。但現在我脫去狗皮,穿上虎衣,從上到下,都是煥然一新,顯得儀表堂堂,漂亮蕭灑。更何況,我是和聞人沐雪一起來的,這林總必定要分外體貼一下。

“是啊。不然的話,地盤不會便宜。”聞人沐雪見我有些不體味,便伸脫手,解釋說:“你瞧,四周這半座山,都是鳳凰會所的地盤。不但是泊車便利,並且環境清幽,非常合適休閒、談合作。”

驅車大抵有一個小時,來到位於南市郊區的一家初級會所。

我想起這小妞兒,前次送我回家的時候,也是給我錢,讓我去買點像樣的衣服。

不管是上班,還是平時,我總喜好穿件T恤,搭配著牛仔褲,簡樸又風雅。

要不是為了林總手上的投資,要不是為了聞人沐雪,剛纔你敢當我麵,這麼吃聞人沐雪的豆腐,老子就揍你了!

這個高朋房很大,足有百來平方,安插的也是相稱精彩。

我難以節製心中的情感,叫出聲來。

我愣了一下,不明白甚麼意義。

聞人沐雪早就預定過一個房間,在年青貌美的辦事員的指導下,來到一個伶仃的高朋房。

“林倩?!”

她既然這麼說,我也就不客氣了。事情需求麼,一次全買齊,也免得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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