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梟雄

第12章 不做大人物的玩物[第2頁/共3頁]

李逸凡喝完了他手中的蘇打水,淡淡的說道,“並且古話有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用不著覥著臉,去等候你的恩賜。

“良禽擇木而棲,李先生是個不成多得的人才,呆在這麼個小酒吧裡,很難有甚麼前程的。家父是繁華個人的董事會成員,比來籌辦在涪江邊開個私家會所,目前已經完工了,想要請先生去我們那邊,做技擊指導和鍛練。”

李逸凡現在的狀況,泡妞的四大前提,他一個也不具有。

他雖說非常缺錢,卻不想去做了彆人的家犬,在肥羅部下,起碼冇人給他指手畫腳,或者說是頤指氣使的。

“冇興趣。”李逸凡直說道。

經曆太小時候的那一次變故以後,李逸凡已經學會了用本身的力量,才氣庇護本身,對任何人卑躬屈膝,或者恭維阿諛,都是冇用的,隻用拳頭夠硬,那纔是硬事理。

他臨時也冇那麼多的心機去華侈時候,對著朝他走來,笑容如花的陸菲菲,隻是點了個頭,算是打號召。

陸菲菲氣鼓鼓的不太歡暢,幸虧是對李逸凡的冷酷有免疫力了,“你不曉得,在女生麵前提彆的一個女生,是很不明智的嗎?”

“如何會冇興趣?年薪十萬,不算分紅和小費,更有能夠打仗上流社會的老闆們,遵循李先生的才氣,就算在我們的會所裡,也隻是作為跳板,他日必定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不飛則已一飛沖天。”

小波說完就提著酒瓶走了,李逸凡啐了他一口。

張孟君瞠目結舌,李逸凡哼了一聲,語氣更加的冰冷起來,“看在你前次在我們這裡消耗了兩萬多,明天我就免費送你一句忠告——我勸你趁我還冇有感到受辱之前,從速分開我的視野,不然結果自大!”

對於陸菲菲,李逸凡的感受,說不上有多麼傑出,主如果她多麵性太短長,也不曉得哪一個,纔是真正的她。

“那你呢?時候不早了,不回黌舍?”張孟君問道。

來者都是客,固然是有過牴觸,彆人不管是不是心甘甘心,好歹最後也是付夠了演出票錢的,李逸凡總不成能對彆人惡語相加轟出去——當然,他也冇有阿誰閒工夫。

張孟君侃侃而談,冇有假裝求賢若渴的惺惺姿勢,語氣平常。

李逸凡冇有和他去握手,張孟君的手,就如許難堪的生硬在半空當中了。

固然顏麵掃地下不來台,張孟君還是冇有當眾發飆,他但是見地過李逸凡的手腕的,如何也不想,讓李逸凡來給他活動活動肩胛骨樞紐——上一個嘗試過的猴子,明天都還打著石膏吊動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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