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隻歐陽老闆[主古劍]

22死活[第1頁/共5頁]

“你我已五年未見,母親怕是一時胡塗,記錯了?”

“既然你也有首要之物!”女子聲嘶力竭地叫道,“又為甚麼要奪走我敬愛之物呢?!”

長琴在最後答覆的時候,做了一個決定,友情提示――蘿莉琴要消逝了。

“咚!”

現在看來,他們亦冇有活著的需求了。

太子長琴眯了眯眸子,冷道:“勿再挑釁,我的耐煩是有限的。”

因為在我看來,一個真正強大的人,不是無所害怕,而是心存畏敬,一個真正強大的人,不是心如鐵石,而是心胸慈悲。

――隻是,傷了你的人,也必須支出應有的代價。

女子連滾帶爬地後挪了幾步,唇瓣顫抖著,很久才道:“不要那麼叫我,我不是你的母親,你也不是我的女兒……”

以上都是小我觀點,不喜勿噴哦。

他跪坐在地,將阿悠的頭枕在本身的膝蓋上,目光掃過院中倒了滿地的人,鳳眸冷凝。

當一小我有了首要的人,咀嚼過幾近落空的痛苦,才氣體味彆人的痛苦,當他能夠體味彆人的苦樂時,就實在已經對天下有了一分愛。

留於此地,不過徒增傷感。

作者有話要說:

現在的老闆已經有了首要的東西,那麼,應當也能略微體察下人類的苦樂了吧?固然他不成能一下子變成聖父,或者說,他永久不會是聖父,但起碼,冇有往最糟糕的“少恭”方向生長,冇有罔顧性命,冇有為了達成目標肆意殺人,這就夠了吧?起碼,他賜與了天下上的某小我和順,那麼,這個天下一樣也會答覆以他和順――起碼在這個故事裡,是如許的。

那一聲聲響伴跟著她淒然的哭聲。

她們之間,必定無解。

對方俄然說出瞭如許的話。

哪怕從今今後再冇有見麵的機遇,隻要她活著。

“妖法!她不是蜜斯是妖怪!”

而她也明白,對方想要的,也並不是一句報歉的話。

她不會高傲到將統統罪過攬到本身的身上,但她也的確說過――“我等你返來”。

恰在此時,長琴懷中的阿悠睫毛顫了顫,像是要醒來的模樣,臉上卻不由自主地暴露了些許痛苦的神采,彷彿正接受著疼痛的折磨。

“靜兒是我的第一個孩子,生她時我難產,足足在產房中痛了一天一夜,纔將她安然誕下。”

你賜與這天下愛,這天下才氣回報給你愛。

“……”

這章還是是挺糾結的一章,寫的時候我一向在想,走到這一步究竟是誰的錯呢?老闆?不,他隻是想活下去;阿悠?不,她是躺著中槍;那位母親?不,另有比她更無辜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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