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間鬼盜

第53章 《鍋中想肉》[第2頁/共3頁]

但是讓我千萬冇想到的是,在這個法治社會竟然還會呈現如許的事情!

南宋寧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奉告他,吃童女的肉能夠強筋健骨,因而,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本地土司告密,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極刑,因為南宋政治敗北,僅放逐到海南罷了。

師父掐滅了手中的菸頭,輕歎了一口氣回身走去,我也跟在師父身後回到曹家祠堂。

“師....師父!這些是......那些被行屍咬了個村民?”

“倒!”

“道老,您如何了?”

師父看著地下的人頭,冷冷開口,完整不給我回絕的機遇,我忍著嘔意將頭彆去一邊繞開地下的人頭把麻袋裡的東西全數倒了出來,當我看到倒出來的東西以背麪皮都不由發麻起來!

地上滿是骨架,並且滿是人骨!手骨,腳骨,骨錐,一清二楚,有些骨架上還沾有些碎肉!骨頭斷口處滿是整整齊齊的刀口,明顯是直接被人豆割而成的,有些骨架上乃至另有些潮濕,骨頭大要也不像是有天然風化過的陳跡,更像是直接被剝開的一樣,從這些混亂的骨頭能夠看出有些滅亡時候不一,有些比較長,有些比較久,而最長的也不過十多天的模樣,最短的,骨頭上另有些為凝固的血漬,血淋淋的割肉剃骨!

元朝末年,天下動亂,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報酬食,他們以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比女人次之,他們把人肉叫做“想肉”,意義是說吃了以後甘旨無窮,乃至還會令人馳念,回味。

本就是一天都冇進食的我,這會兒嘔吐出來的滿是一灘黃水,感受膽汁都要給吐出來了普通,胃裡一陣翻滾難受。

民氣?人道?真的那麼醜惡不堪嗎!

北宋初年,有個名叫王繼勳的,本是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皇後的異父同母弟,因為是皇親而被朝廷授予要職,厥後他因橫行犯警,開罪被貶,怏怏不樂,產生變態心機,專門以生割奴婢的身材為樂事,開寶三年(970),他複官分司兩宗,脾氣越來越殘暴,常常強行買得官方少女作奴婢,略不快意,就把她們殺死,烹食其肉,宋太宗趙炅繼位後,纔有人揭露了他的罪過。

翻開中國幾千年的汗青,在史記的夾縫中或許還能找到一些的記錄但這或許也是此中的冰山一角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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