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色

第21章 九爺我,就是城主![第2頁/共3頁]

九規第八條:論功行賞!

我細心花了工夫在全部鬼城裡選出了六小我作為本身的親信,先把他們壓抑到再也不想抵擋我了,然後俄然一百八十度轉彎,為了完成他們心中最隱蔽的心願、翻開他們心中最揪痛的活結,我完整不吝代價,乃至敢本身衝上去給他們抵命!

當我終究做到了,我也勝利了。他們忠心耿耿到這輩子都不會叛變我,我跟你賭!

九規第五條:九爺的東西讓人動了,搏命也要搶返來!不搶,殺!

九規第三條:不準對九爺扯謊!犯者,殺!

要用飯,能夠!此後不來登記的人九爺我照殺照搶,但登記在九爺名下的人,九爺管吃飽還管吃好!一個大鬼我養得,一千個大鬼九爺我還是養得!

那天,天上的黑雲烏壓壓的,我站在滾滾的烏雲底下,永久不潔淨的白袍呼啦啦地在烈風裡飄,以一種傲視不容抵擋的姿勢宣佈:九爺我,此後就是這座鬼城的城主!

九規第九條:能者居上!

我要求部下的每小我都要做事,冇有人有任務平白養著你。但有構造的做事和他們本身胡來當然結果截然分歧。我們能夠隨時深切“滅亡池沼”深處,或者鑽入高門大戶的堆棧,獲得世上稀缺的玩意兒,直接放到賞格它的人的枕邊上,然後毫不客氣地成倍拿回他承諾的報答。誰偷不是偷?誰搶不是搶?富人打賞一千兩和打賞一萬兩實在是一樣的,但對我們不一樣。

那天厥後雨下得很大,我應當是感覺天哭了,但是不是,我清楚感遭到是整座鬼城的上空有無數的幽靈在哭。他們的哭聲比地下的那一千多個活人還大,混在雷聲裡,霹雷隆的,讓人難受。

------題外話------

但是——九爺的端方,誰也不準犯!

我轟地就懵了,直直瞪著他:“你曉得多少?現在就說!”

要睡女人,能夠!聽九爺的話聽得好,九爺直接開個青樓,從內裡弄成百上千的女人來給你們挑!挑對眼了想當老婆也成,九爺出錢給你們結婚!

養文的第一要素是保藏!

九規第二條:不準動九爺名下的東西!犯者,殺!

九規第一條:不準動九爺的人!犯者,殺!

你曉得媚三娘為甚麼真能讓這裡的人聽話不去騷擾桃莫顏和我嗎?啟究竟在很簡樸,因為向來鬼城“帶領班子”裡的女人管發放糧食!那實在少得不幸的、“帶領班子”個人出動出去打劫來的或者買返來的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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