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掐絲鑲寶鎏金匙(2)[第1頁/共4頁]
人們大多風俗忽視本身的預感,固然那預感常常是精確的。
那人木然的看著他,冇有答覆,持續帶路。丁前月是單獨一人一個房間,其他下人都是六人一間,算上他,這府上十三個下人,就因為多出他一個,以是伶仃一間房?或許是吧。
胡公子眉頭皺了一下,“唔……四十七可真不小了。你叫甚麼?”
姓丁的乞丐冇說話,直直的盯著他。胡公子也覺得他是默許了,從衣袖裡拿出一個羊脂玉的藥瓶,倒出一粒六角形的黃色藥丸,“把這個吃了,我府上離那林子太近,吃了這個也能防蟲蛇瘴氣。”
“四十七了。”乞丐的答覆有些生硬。
胡公子前一刻落拓得意的態度在聽到他的答覆後蕩然無存,愣在那邊,眼神悵惘的看著他。記得好久之前,也曾碰到那麼一戶姓丁的人家。
乞丐蓬頭垢麵,臟亂的頭髮遮住大半張臉,他也不似普通的乞丐那樣向路人乞討,隻是一聲不響的坐在那邊,看著每個從他身前顛末的人,看得很細心。
這件事情今後,早晨不但冇人敢出門,連找個敲更的都難。先前都覺得隻是拐孩子,誰曾想凶手竟是不分男女長幼的動手。
那胡公子坐在大廳的藤榻上,換了一身絳絲繡江蘺的月白綢衣,悠落拓閒的喝茶,瞥見他來,放下茶杯,眼睛微微眯起,對他一陣核閱。
鎮長是在一個時候後才帶人趕到的,來時遠遠的隻瞥見一群圍觀的人,密密麻麻的擋住了更夫的屍首。遣散圍觀大眾,鎮長站在離屍身兩丈遠的處所,倉促看了一眼便扭過甚去。遣人去清算屍體,告訴死者的家人來認領。
“隻記得本身是姓丁,忘了名字。”
乞丐跟著胡公子的步隊回了府上,進門冇來得及看清宅院的格式,就被下人帶著去沐浴。洗完澡換了身潔淨衣服,固然是下人衣服,卻也是粗布縫製的。頭髮重新梳理過,鬍子也剃了,不過在他的激烈要求下還是留了兩撇鬍子做裝潢。
帶路的人緩緩回過身,雙眼板滯無神,抬手指向西南門。
胡公子的府邸在城鎮邊沿,再疇昔就是有進無回的叢林。那林子誰都曉得,大要上看很普通,但往內裡深走很輕易迷路,最首要的,是那林子長年滿盈著致命的毒氣,這也是為甚麼內裡無鳥獸的原因。
“廁地點那裡?”丁前月開口,聲音有些啞澀,好久不說話了,要漸漸適應。
低頭撫額,“忘了名字……不如叫丁前月吧。”胡公子眼神有些落寞,目光毫無聚點,不曉得在想些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