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古店

第二十二章 攝魂鈴(2)[第3頁/共4頁]

“不熟諳,但屍身必然要送回故裡安葬靈魂才氣安眠啊。”

將屍身全數安設安妥,趕屍人回到房間,店家送來了飯菜和酒水。這家是趕屍專營店,普通人是不住的,常日裡也是冷冷僻清。每次有趕屍的來投宿,一次結的錢是這家店半年的營額,不過近些年來趕屍這行更加不好做了。

回程的路上又開端下雨,但這季候卻不是雨季。

店家明白隻要鬼版圖內有趕屍的風俗,聽到趕屍人夜裡敲陰鑼便曉得是甚麼環境,家家戶戶都非常共同,養狗的關起來,村莊也便利趕屍穿行。出了鬼國就算能差遣屍身,恐怕路過的村莊也不成能讓其通行。除了有此風俗的處所,其他外村夫見到屍身行走豈不是會引發事端。

“你可熟諳此人?”年青趕屍人向破廟看了一眼,廟外雜草叢生,看不清楚內裡景象。

趕屍裡的三不趕,其一就是被雷劈死的不趕。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大火燒死的皮肉也不全,以是不該管的。可在財帛麵前,人是會擺盪的,當年師父的教誨也已被拋到九霄雲外。

非論如何,差事順利完成,趕屍人領了豐富的報答,看動手中那袋沉甸甸的銀子,心中不安,固然是本身辛苦賺來的財帛,但卻感覺這錢來路不正。壓下那絲不安感,半晌冇有歇息便出發返鄉。趕屍人隻想速速回籍,過正凡人的餬口,有了這些錢再加上之前存下來的,充足他在故鄉過充裕的後半生。

走到夜店門前,對著內裡喊了一聲“投宿。”聲音非常沙啞,大抵是因為少言語的原因。

歇息一日,第二日傍晚便出發。此次路程略為龐大,除了陸路,還要走水路,如許的線路也是幾年纔會走一次。一起上冇有專門的夜店,隻能找破屋破廟拚集著。

“何事?”年青趕屍人停下看著攔住他的人。

與其說趕屍倒不如稱為領屍,屍身上麵要蓋著層玄色屍布,加上祕製的藥物用以製止屍身腐壞;每具屍身頭上都戴著高筒氈帽,額上貼著謄寫了咒文的黃符,屍身跳動時那黃紙符便隨之飄起來,紙符上麵腐壞程度不一的臉若隱若現,再加上苗疆密咒,屍身天然會站立起來。趕屍人在前麵帶路,不提燈,隻手中搖著攝魂鈴便可。夜間行走到村莊時必須是要敲鑼提示的,讓村裡養狗人曉得是行屍來此,關好自家的狗,免得跑出來咬壞了屍身。

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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