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頌

第十四章 吾乃上將哈士奇也![第1頁/共3頁]

山士奇就是阿誰變態。

那就隻要比不要臉了,嗬嗬嗬……

樸刀是很常見的步下兵器,比如:林沖、楊誌、史進、盧俊義、朱仝、雷橫,劉唐。但是為什麽隻要劉唐和雷橫是步將呢?能夠解釋成馬術不可或他們兩個隻會利用樸刀,彆的兵器都不會用或是不好?而樸刀是步將公用。史進十八般兵器都會利用,但是他卻喜好利用或者說風俗利用三尖兩刃刀,而楊誌槍和刀都能利用,大名府用槍,今後大多數用刀,這個啟事應當是個慣字。而山士奇風俗用的倒是棍。

“你問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沁州山士奇也!”

“呸”,倫敦哥吐了一口喝到嘴裡的茶葉沫子,老子把閻婆惜搶了,我看你如何來?你總不能冇女人殺,宰了本身老孃上梁山吧?

疆場上堂堂正正的武人之風到了宋朝早已經崩壞的差未幾了――宋朝之前的槍,是很少有紅纓子之類的裝潢物的,大多是光禿禿一個槍尖然後就是槍桿,一目瞭然。可有的學了十幾年的槍法,本領不濟,如何辦?隻能出損招兒,槍尖處掛上幾縷紅纓子,你當是裝潢?實在內裡埋冇著倒鉤兒,一槍紮空了底子不消收槍,往回一拽,倒鉤兒隻要掛上就能撕下一條兒肉來。

“神馬?山士奇!”王倫敦一緊馬韁繩,謹慎臟砰砰直跳,眼睛暴露的目光如同花癡普通,還舔了舔嘴角,猥褻的很。

相處的日子久了,會加深體味。倫敦哥得知朱富在戴小樓那邊學了技藝,刀槍本領稀鬆,可有一手確切了得,打暗器,乾坤一擲跟著戴小樓練了近十年,端的是穩準狠。

要說打馬趕路,打尖住店,還真離不開朱富,這小子真是小我才,一起上安排的妥妥鐺鐺,也算經心極力。這一日目睹的鄆城縣快到了,可朱富原籌算落腳的旅店卻關張了,門口貼著封條。四周探聽才得知,本來的店家幾年頗掙了些財帛,新納了一房小妾,傳聞是膚白如霧,骨柔似水,卻不是個循分的主兒,每天也跟著開門迎客,生張熟魏的,不想被鄆城的一個軍巡捕叫海徒的惦記上了,這海徒本是個歡場熟行兒,說出的情話能讓老太太都臉紅,平常女兒家那裡遭得住?幾番勾搭,竟在客房裡成績了功德,尋個由頭把老店家刺配孟州,奪了產業,兩人過起了冇羞冇臊的日子,店鋪也無人打理,也就被封了。

十個使棍九個菜,另有一個是變態。

乾坤一擲也是一樣,你當銅錢冇甚麼能力?圓邊兒磨的精薄,吹可斷髮,在抹上點草藥,分分鐘教你做人。再加上林沖小哥哥還在身邊,(或許是焦急搶了閻婆惜?)以是倫敦哥挑選了連夜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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