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結感言及番外情況(1)[第1頁/共2頁]
不過因為設定不敷,以是寫起來很艱钜,並且每天都要四更,差點要了我的老命。
我這是一個難堪的年紀,說年青不年青,說老也算不上,不過總感覺,寫點東西,需求留下些甚麼。
我向來冇寫過都會,大抵幾年前都冇想過要寫都會,特彆是還帶點輕鬆搞笑的劇情,因為我本身平常真的一點都不好笑。
統統的法則就在那邊,你們能夠設想成,虛空就是作者,人物不過是遵循法則行事。
靈異不會,玄幻黑岩起不來,汗青不會,都會向來冇寫過,我也寫不了含混,持續寫科幻?彷彿冇甚麼前程。
一年多來,每天腦海裡都暈暈乎乎的,充滿著大量的劇情,加上大量的更新,人偶然候就比較煩躁。
我喜好將一個個理念擺上去,讓它們本身停止碰撞。
410天,405萬字,幾近每天萬字更新,向來冇有斷更過,當結束的時候,我恨不得躺在床上三天三夜,身材不動,腦筋不想,做一隻腐敗在人間角落裡的草履蟲。
就像我客歲做的一輩子最高傲的事情,就是去了健身房,鬼曉得我這類百八十年不活動的人,一口氣去了半年健身房,當我的一些老同窗曉得的時候,都驚呆了。
不過,人總需求走出本身的溫馨圈,然後你會發明彆的一片新的六合。
我很討厭絕對的對和錯,以是小說裡,除了劇情的需求,我不喜好設置那種實足的反派。
比如對和錯,公理和險惡。
感到最深的一點,就是十八九歲的時候,安排本身的人生打算,都是三年起步,設想著五年內要完成甚麼,十年內要達到甚麼高度。
現在我安排打算,都是幾個月幾個月安排的,因為感遭到了時候的緊急。
記得有一句話,你老是找本身喜好的書看,那麼看到的,也都是你已經曉得的知識。
可轉眼一看,十年已經疇昔,十年之前,不再是1998,而是2008。
就像我寫了四本端莊暗中的末日,俄然發明,寫起都會來,更加得心應手。
可惜很多時候,是冇有這個時候的。(翻頁持續)
倉促忙忙的,這本書就開端了。
我九一年出世,現在都要奔三了,這對二十多歲的人來講,絕對是一個可駭的詞彙。
我天然曉得讀者看得越多越高興,可實際上,越是好的文章,越需求思慮的時候。
我多次誇大,統統都不過是法則,虛空的法則下,虛界生靈纔會打擊宇宙,莫家宇宙的生靈為了儲存,纔會來到配角地點的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