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變地主

第2章 (抓蟲)[第3頁/共4頁]

固然肉甚麼的已經冇剩多少,可好歹也有個油味啊!不像他們家,炒菜那油也就沾了沾鍋,底子冇甚麼油味,白叟孩子都饞了。要在再加點菜在內裡重新炒炒,還能夠多吃兩天呢!

看在銀子的份上,那徒弟教的很當真,衛樂的技術還挺不錯的。成果恰好碰到一小我要賣騾子,衛樂看了看,這騾子挺值錢的,固然比驢子要貴上一些,但騾子的勁大,跑的也挺快。要不是對方缺錢,也不會把合法丁壯的騾牽來賣。

“十五文一斤。”

衛樂本身是不會寫羊毫記,但架不住原主會啊!再加上他這幾個月每天練習,筆跡和原主已有八成類似,信賴再練幾個月,應當就和原主差未幾了。固然原主是個隻會讀死書的人,但人家這一手羊毫字啊,哪怕是衛樂這個不懂行的人都能看得出來,非常不錯。

夏季要到了,他得籌辦好過冬的物品。

除了衣服外,他訂的最多的還是被子等一係列用品,除了他住的房間籌辦了好幾床外,另有幾個客房也都有籌辦。不然客人來了有處所卻冇被子,那才叫難堪呢!

等出了鎮子,在牛車上一算,哇塞,他明天就花了一千三百文,此中肉和調料最貴。

畢竟當代冇有天然氣,冇體例隨時有熱水,隻能用如許的體例來處理熱水的題目。

因為要買牛,找個懂行的人去便利一些。

正房裡有個爐子,這是衛樂平時燒水用的。不管是喝的開水,還是洗臉水,直接就在這屋子裡處理了,特彆便利。

衛樂從揹簍裡拿出一個籃子,內裡放著一層油紙,這是他專門用來裝肉的籃子。

大骨和排骨很少人要,普通隻要吃不起肉的人家纔會要點骨頭歸去煲燙。看著連一絲肉都冇有的骨頭,怪不得這麼便宜。但是對衛樂來講煲燙恰好,不喜好湯裡有肉,煲出來的肉不好吃。

家裡碗不敷,都是跟村莊裡的人借的,每家的碗上都打上了暗號,衛樂還用筆在紙上記了下來,恐怕弄錯了,轉頭幾家吵架。

約好了十天厥後拿,衛樂才帶著本身買的兩身秋衣和兩雙鞋子付了定金走人。

羊奶是個好東西,對身材好啊!在當代他底子不敢喝牛奶、羊奶,誰曉得內裡添了甚麼東西?

買好肉,衛樂又去買菜,都是村莊裡比較少種的蔬菜,至於村民們有種的他已經跟幾戶人家預定了,等他歸去就會有人送到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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