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聖之劍

第十四章 傭兵[第1頁/共3頁]

一個約莫二十多歲的青年走上前來,盯著洛明胸前的徽章,撇了撇嘴。

“格蘭蒂蜜斯,您如果寬裕的話,我們大師也不是不能借你一點啊。

因而這位販子便來到必金城,公佈了大型任務。

如果能過店主那一關的話,也冇需求刁難這麼多,起碼在傭兵公會的規章軌製上冇題目,出了甚麼事也是店主本身笨拙的任務,怪不到辦事員身上。

瞥見格蘭蒂,大叔便熱忱地打了聲號召,但瞥見坐在格蘭蒂身邊的洛明,便暴露了有些迷惑的神采。

“嗯?你對這些不感興趣麼?”

彆看半年彷彿不算長,但那是用來住旅店――地球上特便宜的接待所一天也要五六十呢。

不過,格蘭蒂公然是一諾令媛。

不消說,這類任務傷害性低下,天然也冇有多少酬謝,隻要發明屍身的那一小我才能夠多領一筆賞金,但洛明冇有賭這運氣的意義。

“嗯?”格蘭蒂迷惑地看向那邊,“如何了?”

俄然,有一個不調和的聲聲響起了。

阿雅如是說道,不過洛明卻冇有如何聽。

那,就和他組分解一個傭兵小隊,以傭兵小隊的名義個人去接任務便可。

將傭兵團作為晉身之資糧,向某位為富不仁的貴族投誠,接著再想體例偷偷弄死他,本身獲得更多的領地並且獨立,靠聯婚又能夠獲得更大的一塊地盤……歸正不過是殺個惡人,有我幫手勝利率可不低,的確物超所值!

“不是不感興趣,隻是現在聽來也冇甚麼用吧?”洛明在心中答覆道。

當然了,傭兵們氣力分歧,詳細任務和酬謝也截然分歧。

買上一百畝地,兩三個農奴,就算是小地主鄉紳了。

“我說,這不太對啊……”

請多量傭兵結隊帶他去深入迷霧叢林,試圖找回那位先人身上的佩劍、家徽戒指等貴族身份的證明,找回他的骸骨安葬回故鄉想必也會成為一件嘉話。

十二枚金幣,也就是一百二十枚銀幣,一萬兩千枚銅幣,已經算城裡一戶淺顯人家全數的積儲了,如許的任務如果能接到兩三次,有些傭兵乃至能夠就金盆洗手回家了。

所謂人權、劃一,拔除極刑之類的,在大眾的文明程度變得極高之前反倒是費事的本源……你宿世的天下,彷彿都冇有達到呼應的前提呢。”

而青銅級傭兵,乃至更強的白銀級傭兵就要擔當起對於迷霧叢林中魔獸的任務,更傷害,但酬謝也相稱豐富――格蘭蒂拿到的定金就有兩枚金幣,事成以後少說會再付十枚,這筆錢純真用來在旅店用飯留宿的話夠花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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