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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年輕人不講仁德[第2頁/共5頁]

“郡尹聽聞後,再除伯魚為主記室史,他還是辭了!”

督郵權力雖大,但秩不過比二百石掾吏,較三位兄長差異太大。

但自家賄賂鮮於褒之事還算隱蔽,為何這麼快就透露了?

莫非有人暗中作怪,比如第一氏?第五倫剛開端時這麼想,來到郡裡才曉得,第一氏比他家更慘,因與第四氏同謀奸利減產,又給鮮於褒行過賄,第一柳和第四鹹也被逮到了郡城,關在監獄裡了。

景丹感喟道:“因五威司命特地命令,準予吏告其長,奴告其主。”

冇何如,第五倫隻能另想他法,他好歹有個郎官名號,跟郡裡的官吏都打過照麵,一家家拜訪後,終究從郡功曹處得知了點動靜。

若不是剛巧同名的話,除了天子王莽,國師劉秀外,他在這個期間,就有第三個熟諳的人了。

前朝漢成帝時,有《王杖詔令冊》,本朝通盤擔當,給年七十以上白叟賜鳩杖,杖高九尺,頂端是木鳩,鳩者不噎之鳥,欲白叟不噎,身材安康。

“事前不知老丈年事,不然應由我親身登門扣問,真是怠慢了。”

馬氏血脈可追溯到戰國時的馬服君趙奢,漢武帝時,馬氏出過兩位列侯,備受寵任。隻是在巫蠱之禍後,先人馬何羅、馬通因試圖入宮行刺漢武帝而被族滅,隻剩下一個庶子幸運生還,藏匿在官方。

在這期間,貪汙被稱為“受賕(qiú))枉法”,而賄賂則是“請賕”。

貳心中暗道:“始建國二年,那就是九年前,這是要追根究底啊,王莽玩真的?”

第五倫也冇想明白為何,獨一能必定的是,馬援此人,他竟是有印象。

這時候又有小吏過來,附耳低聲稟報,馬援遂點頭:“吾知之。”

但這法律履行力度不太夠,第五霸的鳩杖,還是第五倫舉為孝廉入朝為郎後,縣裡給他補上的。

“吾孫第五倫,在官學名列第一,本可前去太學,可他卻因孝悌之義,讓學於宗兄,此事郡人皆知。”

馬援這些年行走郡國底層,看儘形形色色,一眼就瞧出第五霸的衰弱滿是假裝的,倒是腳下底盤穩如盤石作不得假。

這話讓第五霸一愣,卻聽馬援道:“老丈持鳩杖的模樣,好似持矛戟,律令裡說,年七十以上者,乃至能杖擊處所不良官吏,我如果捱了老丈一下,恐怕骨頭都得斷。”

鮮於褒便是被其臣妾給告密了,那臣妾還把握了很多收據作為證物,這才導致與鮮於褒有款項買賣的本縣豪右被一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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