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心理罪之畫像(26)[第1頁/共6頁]
“不可!”邰偉用力扒拉著方木的手,小聲警告他,“你覺得這是甚麼處所?快點下去。”
轉眼,邰偉就跑到了方木身邊,他緊繃著臉,一把把方木拉到本身身後,同時舉起了手裡的槍。
“哦,他是本案的被害人,是我把他叫來做筆錄的。”邰偉從速解釋,然後回身小聲對方木說,“你先下去,我一會兒就去找你。”
那兩個差人盯著他看了幾秒鐘,一個年長一點的差人開口了:“姓名?”
方木夾在這些狂喜的差人中間,被他們撞得搖來晃去。但是他的臉上一點笑容都冇有,隻是怔怔地看著門牌,腦海裡還是那三個字:
為甚麼?
門牌上,“3”、“1”、“3”這三個數字中間,被一支玄色的具名筆加上了兩個“+”。
中間的兩個差人用力按住他,在他的臉上、身上死命地抽打著。方木跑疇昔,想拉開車門,但是在他踏上後保險杠的一刹時,那輛警車俄然啟動了,方木跌倒在地上,等他爬起來的時候,那輛警車已經轉了一個彎,開遠了,隻剩下刺耳的警笛聲還在校園裡漸漸迴盪。
掛斷電話後,他轉頭問方木:“如何回事,這是誰?他為甚麼要殺你?”方木對邰偉的問話毫無反應,他隻是怔怔地看著在地上喘氣、嗟歎的孟凡哲,腦筋裡隻要三個字:
傷口不長,但是很深。一個睡眼惺忪的值班大夫把方木的傷口簡樸清創以後,縫了兩針。方木捏動手走出措置室,阿誰差人正在走廊裡打電話,一見方木出來,倉猝掛斷電話。簡樸問了幾句傷口的環境,就提出要送方木回黌舍。
“3+1+3……”方木喃喃自語,感受頃刻間滿身都涼透了。
“不――”一個身影猛撲到玻璃上,用力捶打著。統統人都愣住了,邰偉在呆了兩秒鐘以後,脫口而出:“方木?”
這是一個安裝了單向玻璃的審判室。內裡陳列簡樸,靠左邊的位置擺放著一張桌子,兩把椅子,桌子上有一盞檯燈。兩個差人正坐在桌前,一個翻看著方纔遞出去的質料,一個在紙上寫畫著甚麼。劈麵是一把牢固在地上的椅子,看起來冰冷非常,很不舒暢。牆角裝有攝像頭,頭吊頸掛著話筒,審判室內裡的聲音能夠通過擴音器傳到內裡。
孟凡哲閉著眼睛,除了喘氣,毫無反應。
“用不著你送!我本身走!”說完,方木就大步走出了病院。
他一拍桌子,大喝道:“孟凡哲!你彆覺得不開口就冇事了,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