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全集)

第65章 心理罪之畫像(16)[第1頁/共6頁]

“是我。出甚麼事了?”

震耳欲聾的音樂在課堂裡驀地炸響,彷彿一把沉重的大錘轟然敲擊在每一個在場差人的心上。一個在課堂前麵細心勘驗的差人被嚇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卻冇有人笑他。統統人都驚駭萬狀地盯著邰偉手中的CD機。

“我能夠必定是一小我乾的,因為每一次,凶手都在現場留下了編號。隻不過他不是以受害者的個數,而是以犯案的次數為挨次。到目前為止,從1到4。”

從大要上來看,這些行動彷彿具有標記行動的特性:第一起案件中將被害人王倩支解,將曲偉強雙手斬斷並移屍身育場;第三起案件中將手中塞有陶片的被害人金巧送回,並附上拍攝了死者下體的錄相帶;第四起案件中將被害人辛婷婷的皮剝掉。這些行動明顯都需求凶手支出分外的時候、耐煩、技術以及風險,這已經遠遠超出了迴避窺伺的需求,而是為了使凶手本身獲得某種滿足。

幾小我默不出聲地繁忙著,俄然,一個法醫收回了大聲的讚歎,“咦?邰偉,你來看!”

方木冇有答覆邰偉,而是直愣愣地看著屋角入迷,嘴裡悄悄地唸叨著:“1、2、3、4……”

“不是人,一個塑料模特。”他勉強嚥下嘴裡的麪條。

“我建議警方併案調查。”他盯著邰偉,目光炯炯,“而我要做的,就是持續體味這幾起案件。但願――”方木舔舔發乾的嘴唇,“到4為止!”

邰偉做了個劈開的手勢。

“塑料模特?”方木皺皺眉頭,剛要問個究竟,卻瞥見邰偉已經開端乾嘔了,忙指指桌子上的水杯。

“我感覺,每一起案件都能夠一分為二來對待。每一個看似與案件無關的物證,實在是在提示下一起案件的特性。”

邰偉現在的確想罵人。趙永貴已經跑到四樓的衛生間裡去吐了。邰偉也很想吐,但是總得留一小我在現場。他鼓起勇氣,轉過身麵對著前所未見的氣象。

他猛地站起來,拿起那幾本質料,啪的一聲拍在桌子上。

邰偉也差點拋棄手裡這台淒厲號叫的CD機,不過他很快就定住神,緩慢地按下了停止鍵。

“……不曉得,法國的巴特斯穿16號。”就這點資訊,還是方木差點被馬凱咬死那天,邰偉從走廊裡路過值班室,偶然間在電視裡看到的。

邰偉的粗口顯現出他現在煩躁的心態。的確,作為差人,命案接二連三地產生,換了誰都要罵人。

這也是幾天來讓方木最感頭疼的事情。從以往的經曆以及現有案例來看,連環殺手在持續犯案的過程中,總會為了滿足心機或感情方麵的某種需求而實施某一種特彆行動。這類行動,常常被稱為犯法人的“標記行動”。辯白並闡發標記行動對偵破連環殺人案件極其首要。一來,這是併案闡發的根據,二來,也是根究凶手作案動機的首要資訊。因為它總能很好地反應凶手潛伏的品德、餬口範例和經曆,能夠在犯法人、被害人、現場三者的互動中找到呼應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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