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下地獄,就閉上嘴[第1頁/共2頁]
兩人彷彿和原主乾係並不好,瞥見原主也都遠遠站著,不說話。
也因人多,以是傍晚太陽未落,攤販們便已經爭搶好了各自領地,擺放攤位。
“來了來了,我把這孩子爸媽給喊來了!”遠處傳來一聲倉促而來的喊話。
說白了就是她要誰死,誰活不過下一秒。
王阿姨的話,讓四周幾位大媽用力兒瞧了司瞳幾眼。
存亡條記,歸她掌管。
她淡眸瞥了還在本身肩頭淚流不止的母親吳錦華一眼,眸視那群將閒言碎語闡揚到極致,大有要把“她私奔返來了”這事兒傳到全縣人都曉得的步地的大媽們,臉上還是冇有半點神采竄改,聲音卻冷入骸骨:
長得高高瘦瘦,俊朗清秀,著一身活動衣的,是哥哥司辰。
站在她中間的中年男人,是原主的父親,司衛民。
彆的一名大媽也擁戴起來。
江邊公園,是一座靠著江邊,野生製作而成的公園。
卻被身材原主的父母找到。
Z國,南臨市潘安縣。
攔在最前麵,不讓司瞳分開的,是一名著一身大花衣的大媽,人稱王阿姨。
隻要存亡條記在她手裡,任何人、花草樹木、植物等有生命的東西,隻需在這本存亡條記上悄悄一寫,便可竄改他們的存亡存亡!
而站在不遠處,與司瞳春秋相仿的那一男一女,便是原主的親哥哥和親mm。
一旁站著的大媽們固然是幫著吳錦華和司衛民找到了女兒司瞳,但因為兩年前原主跟男同窗私奔,不但本身跑了,還把人家男同窗拐走這事兒鬨的轟轟烈烈。
麵前這名抱著她,哭的稀裡嘩啦的婦女,名為吳錦華,是原主的母親。
澪,隻是她身為死神的代號。
“還真是這孩子!學啥啥不好,之前給本身打扮的花枝招展,厥後還跟著人家男同窗私奔,現在終究返來啦?你媽你爸都找了你兩年!看著可愁人咯!”
四周的人晚間漫步,最愛挑選這裡,因為風景美,江的兩岸蒔植了很多樹木,氛圍清爽入鼻。
“哎喲喂,老婆子我固然年紀大了,可也還記得長相的勒,她就是四周做打鐵的司家老二的閨女,前兩年鬨的轟轟烈烈,跟男同窗學人傢俬奔,失落了兩年的,就是這孩子!不會錯的!”
聲音很輕,但任何風吹草動的聲音,都能一字不落的傳入司瞳耳畔。
“不想立即下天國,就閉上你們的嘴。”
她並不是此人的女兒。
來到這兒,是為了尋覓喪失的存亡條記。
但,存亡條記不慎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