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小販

第65章 一起承擔苦難[第1頁/共3頁]

丁長忠用手擦著嘴巴上的血,說道:

丁長忠說:“你弟弟打的,我要告他!”

“先彆送歸去。”

“丁乾巴,你啥意義!”

“這下夠了,顱骨骨折!”

丁長忠閒著冇事,唱了起來:

看熱烈的多數是擺攤的商販,或者門市的商家,和陸美晶都熟,聽陸美晶如許一說,就都識相的分開了,剩下幾個就是四周的鄰居和過路的。

“咋的啦?”

陸嬸拿來紅傷藥,先給丁長忠吃一粒止疼止血藥,彆讓他疼了,血往出淌了。

聽是陸美晶返來了,丁長忠坐起來,把門口讓開。

不料,丁長忠把腦袋咕咚咕咚往地上磕了兩下,然後說道:

丁長忠一眼看到向梁,說道:

丁長忠聞到肉香,饞蟲就爬出來了,他也餓了,說道:

陸美晶把丁長忠扶到桌邊坐下,讓他看到燒雞和狗肉,問道:

丁長忠並不曉得向梁和陸嬸的切當乾係,隻記著陸美晶說向梁是她的弟弟,他估計,向梁有能夠是陸嬸的乾兒子。

陸美晶說:“老弟,彆犯愁,姐掙錢幫你還,我一向當你是我親弟弟,有甚麼磨難,姐和你一起承擔!”

“丁哥,咋的啦?”

向梁不解恨,也豁出來了,撲疇昔還要打。

這哥倆酒喝到一半,又來了一個主顧,還冇進門就說:

丁長忠還是比較懂法的。

王文景說:“那就讓他在你這兒吧,但我可要提示你,你能夠養了一隻白眼狼,反過來咬你一口。”

向梁和王文景哪能聽不出丁長忠是甚麼意義。

陸嬸給向梁使個眼色,讓向梁回到坐位去,然後,她打半臉盆水放在餐廳的椅子上,去拉丁長忠:

雖說向梁曉得陸美晶不具有幫他還錢的前提,但對方的話還是讓他非常暖心,說道:

向梁看著陸美晶,心想,如果陸美晶開的是大旅店,還具有這個才氣,但針鼻大的小吃店,還養活著一家四口人,猴年馬月能掙到幾十萬塊錢呢。

“丁長忠啊我今兒個真歡暢,丁長忠啊我今兒個真歡暢,真歡暢我真姓丁,成了三十萬的豪財主,豪財主我是丁長忠,丁長忠我是豪財主……”

丁長忠說:“給我報警,抓凶手,他要逃竄!”

世人讓開一條道,陸美晶見丁長忠門裡門外躺著,滿臉是血,她嚇冒汗了:

“兒子,打啥仗啊!”

“對,告他,我幫你告。”陸美晶把丁長忠掫起來,“丁哥,先洗洗臉,然後去告狀!”

“大侄子,水打來了,嬸給你洗洗!”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重傷的量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彆殘暴手腕致人重傷形成嚴峻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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