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花不棄

第80章 後記:花不棄的原型[第1頁/共2頁]

我掏了一塊錢買下一枝花後,這些孩子就圍上來要我買了。如許問話才氣持續。如果不買,冇一個孩子肯和你說話,非常實際直接。這些孩子的嘴很甜,我插手婚宴時聽主持人說的祝賀新人的話也莫過於此。

記得那是個冬夜,地點在一環路上的某KTV外。

曾經有六個賣花的小孩冇有賣夠每天規定的花,捱了打。想回家,她們這才找到了差人。跟去采訪時發明,她們住在成都紅花堰。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阿誰扯謊時眼都不眨一下的小女孩。寫《花不棄》時,我就想起了這些賣花的孩子。冇體例為他們做更多,偶然候也很無法。就像很多讀者反應的一樣,買花吧,實在贏利的是他們背後的大人;不買吧,又不幸他們。

――樁樁

一朵是一心一意,兩朵是兩心相印。他們操著外埠口音,諳練地說著與他們春秋不相合適的話。

他們中間有流浪兒童,更多的是被叔叔、阿姨、大哥、大姐們從貴州、安徽的偏僻山村以每年一千元至一千五百元的代價租出來的。

這裡是城郊連絡部。這裡有三四層高的紅磚房,違章搭建的棚,以及低矮的平房。因房租便宜,一間屋一個月二百元擺佈,以是這裡住滿了乞丐、打工者、小偷各色人等。

淩晨三點,馬路上呈現了七八輛自行車。這些孩子喝彩雀躍地奔了疇昔。一輛自行車上搭一個或兩個孩子。

吃燒烤的時候,一群孩子便抱著玫瑰花來了,站在中間嘴甜地讓我的火伴買下一枝玫瑰花。想體味他們的環境,就買了一枝。這群孩子紛湧上來,纏著再買。

有的孩子說他今後不會歸去,多數會好,都會給了他們太多太大的引誘。就算冇有人租他們出來賣花,他們中有的孩子也會偷跑到都會成為流浪兒童。有個十三歲的小女孩說,她再大一點兒,就到城裡的餐館打工。

大的孩子每天起碼要賣三十枝花,一個五歲的小男孩說,他的任務是每天六十枝。問他們如果完不成任務會如何,都嘿嘿笑著不答覆。

從紅花堰開車到城南的KTV,淩晨馬路上無人無車時,也需求三非常鐘。至於騎自行車,冇有一個小時那是不成能達到的。

我們開車跟蹤,竟被這些孩子認出來了,不但指給那些大人看,還把我們引到了死衚衕裡。我們眼睜睜地看著自行車從狹小的路上一掠而過,聽到那些孩子收回歡樂的笑聲。

有孩子當真地奉告我,家裡另有弟弟、mm。賣幾年花,比及了七八歲,她就能掙夠讀書的錢了,但是這隻是他們天真的設法。對於一些偏僻山村來講,一個家庭除了供本身用飯吃菜外,支出不過是幾百塊錢,以是家裡女孩多的就租出來一年能有一千多元的支出。哪怕這些孩子被差人遣送回家,第二年,他們仍會被村裡的熟人租出來,帶到城裡持續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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