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請稱呼我:孔堂主[第2頁/共3頁]
“你如何在這裡?”孔達有些不測,莫非葉中民也是來承包水坑的?可彆讓他捷足先登!
“娘,我現在有掙錢的體例,為甚麼要去上班?”孔達可不想去打工。枯榮之力和萬物訣就是為種田量身定做的。
“不租!”三爺爺擺了擺手,皺著眉頭說道:“你快點歸去吧。”
“孔達,把你的條約給我看看。”,孔達方纔進家,孔母便從堂屋裡走了出來。
孔母張秀萍萬分不解道:“孔達,你就不能安循分分的做點彆的?為甚麼不是揣摩養兔子就是養魚呢?你就不能去市裡找個事情?”
兩人閒談幾句,孔達便分開了大隊部,籌辦前去水坑,啊,不,魚塘。既然已經是‘塘主’了,那就不能說的那麼俗套了。
孔達早就跑出去了,這類掙錢的事情如果簽訂一年的條約,那豈不是眼看著鈔票被風吹走了嗎?三年五年的條約都少,可惜就是冇有十年的條約!
這個優惠力度可不小!
孔父孔洪斌此次冇有幫腔,而是點了支菸,眯著眼睛墮入了深思。實在,他並不但願讓孔達去上班。阿誰掙的錢有限,即便是勤奮也不會有太大的生長空間。但是家裡也冇甚麼能幫上忙的處所,這是讓他最頭痛的啟事。
“孔達,你有甚麼事?”三爺爺問道。
“垂釣園?我們這裡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誰奇怪來這裡?不過你說的倒是也對,那水坑子裡的確有些魚。”孔父孔洪斌見多識廣,倒也曉得東窪市郊區有幾個垂釣園,每逢節假日都是人滿為患。
“這類賠錢活兒,我們倆就得分歧對外!”孔父孔洪斌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樣。
此次輪到一村之長張正林憂愁了,那兩個水坑子誰租誰賠,早就臭名遠揚了。如果不租給孔達,恐怕真就租不出去了!
“等等!”孔父孔洪斌喊了一聲,叮嚀道:“你最多就能簽三年的條約。”
“那我租五年。”孔達說著從兜裡拿出一遝鈔票,數了六千塊錢遞疇昔,說道:“三爺爺,這是給你的訂金,明天我把剩下的餘款給您。”
“那你先等下,我和三爺爺先談閒事。”孔達的言下之意,葉中民的題目就是純粹扯閒篇。
孔達看了看啞然發笑的孔父,撓了撓頭,麵前一亮,找到了破解困難的體例,說道:“爹,娘,賠賺都算我的。”
孔達走馬觀花的檢察一番,便回身朝著家中的方向走去。水塘已經承包了,若想養魚必必要打掃一下。水裡如果有鯰魚,黑魚之類的大型食肉淡水魚,那即便是撒上魚苗也冇有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