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妻有毒

第十一章 慌亂親事[第1頁/共3頁]

第三步就是納吉了,就是男女兩邊實在都收到了對家的庚帖,除了供在先人牌位前,問休咎以外,實在根基上,這事就算定了。

PS:現在已經不是綺羅樂不樂意的題目了,而是隻能這麼走下去罷了。

當然了,這話說了,又被段大娘罵了一通,甚麼叫不過是多費錢,有這錢,不是能給女兒再多買一件金飾!

不過呢,她不由想想,她上一世這六禮如何過的?想不起來了,彷彿也很昌大,程家是依足了端方,真的是三書六禮,名媒正娶的她。

不過段老爺又不是那愛占便宜的,他頓時把給綺羅存的好木料運到了顧家,意義很明白,我們趕時候,以是我不跟你爭了,但是,該我們籌辦的,我一點也不會缺的。

但提及來是簡樸,但中間事多著呢。就算是顧段兩家算不上甚麼王謝大戶,就算把法度都簡化了很多,但起碼從談到成,中間也得起碼兩個月時候。這還是顧仁暗裡用力才勝利的。

陪得越豐富,表示女兒在家裡越金貴,婆家就不敢藐視,以是每一個孃家媽,實在都恨不得把統統統統都給女兒,恐怕女兒在婆家受一點苦。更何況,段大娘就一個女兒,還冇兒子。天然是能給多少給多少,能多豐富,就多豐富了。

實在第4、第五也能一次完成,就是選個日子,一年當中能共同他們倆生辰八字的日子就那麼幾個,特彆又想儘快,因而普通來講,日子也挺好挑的。不然後代也不會把三書六禮簡化成三步,不過話說返來,實際上,也真的隻要三步。提親,議親,結婚。多麼簡樸!

綺羅和顧仁固然從小訂婚,但是都是口頭協意,但是題目是,就算是口頭協意,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不過就算有法律效力,該走的每一步都得再走一趟。

段鼎和顧仁內心有了默契,天然都行動起來了。本來他們都訂婚多少年了,婚事三書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六步。

段大夫彆看對女兒峻厲,不過家務事上,至心的一點也不懂,家裡滿是老妻說了算,以是她說啥是啥,誠懇的摸摸鼻子回書房去了,歸正他賣力訂日子,彆的的事,老妻會看著辦的。

此時的婚姻實在跟後代也差不了多少,男方出屋子,女方就要把屋子裝滿,因而最費事的一樣就是打傢俱。因為得先到男方家去量屋子,然後打上滿房的要用的傢俱。中國人的老禮,新人新氣像,不能用舊的。

段家老爹醉心醫術,而他本身出身貧寒,哪曉得成個親這麼費事?而段大娘是感覺女兒還小,固然她攢了很多好東西,但是在統統冇談好,就去男家去量屋子、定製傢俱。傳出去很多刺耳,恐怕女兒嫁不出去?以是這個之前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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