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藏

第48章 靈種釣竿[第1頁/共3頁]

“需求四千積分。”

秦笛將一半靈蚓交給苗雲娟賣出去,拿到五百多塊靈石。剩下的靈蚓都裝在儲藏法器裡帶在身邊。

蔣雲木道:“我跟秦哥一樣,也先租五年。”

秦笛心想:“這又是十五顆靈石啊!”口裡道:“那就買了!歸恰是本身住,儘量舒暢些。”

“好!我要了!多謝您老!”轉眼又冇了二十顆靈石!

秦笛自感靈石不敷,恐怕遲誤今後的修行,因而叫上蔣雲木,又跑到八階靈田的邊上,奮力挖了五天的靈蚓。此次的運氣不是太好,挖到的五階靈蚓並冇有設想中的那麼多。因為靈蚓品級高了,靈智也跟著增加,曉得來了挖靈蚓的大惡魔,很多都早早的避開了。

最後老者又道:“這隻是最後的紙質合約,兩天以後這些合約就會進人‘萬機樓’,萬機樓辦理本宗首要的大事,它是跟宗門任務碑和你們的身份牌是相通的,到時候你們能從身份牌中瞥見資訊。那邊麵有更加正式的合約。今後萬一呈現膠葛,就以那邊的合約為準。”

因為兩小我的靈根分歧,修行體例也不一樣。秦笛是木靈根,需求從靈植中接收靈氣,靈植越多,品級越高,他的功力停頓越快。而蔣雲木是土靈根,他存眷的要點是地盤,而不是靈植,隻要靈田的品級降低了,他就能從中受益,至於上麵種甚麼東西,對他來講並不首要。

老者答道:“大抵有八百畝。一年要八百個積分。如果是一小我耕作,不雇傭外人的話,夠你折騰的了!”

賣力歡迎的是一個身著藍衫的年青外門弟子,聞言算了算,道:“統共兩千八百積分。”

他已經弄清楚了,這類儲藏法器內置靈土,靈蚓在內裡能活兩三年。如果再丟一塊靈石出來,說不定能耐久養殖呢。那一截六階靈蚓的殘軀被他丟在內裡,幾天疇昔了,還能不斷的爬動,或許日子久了能再變成完整的靈蚓。

古雲黃答道:“現在通用的釣竿有兩種,一種能釣三階以下的靈魚,一種釣高階靈魚。你如果想要好的釣竿,需求去靈仙峪的靈器殿總部。不美意義,我這裡冇有呢。”

秦笛拿過來合約看了看,發明租約上有很多詳細的規定,比如優先續約權,各種權力和任務,包含在租約期間靈田內的物產全數歸租客本人具有,不得損毀靈田,萬一破壞了所要麵對的獎懲,另有對靈田進級以後的嘉獎,每升一級都有呼應的積分誇獎,但是這些誇獎必必要比及合約期滿不再續約的時候才氣夠領到,相稱於臨走的時候將高階靈田還給宗門,宗門要給一大筆財產,嘉獎租客進級靈田的進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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