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武大宋

第十五章 吃官司了[第1頁/共3頁]

“那倒不是,我們兄弟用得著湊趣任何人麼?我的意義是,總該給知縣大人留個麵子,我們儘管把案情上報,至於如何發落,就看知縣大人本身的了。”

一個四十多歲的官員從屏風前麵轉出,走到了桌案前麵坐下,嚴肅地往下掃視了一眼,俄然兩眼一瞪,拿起桌子上的驚堂木一拍,喝道:“堂下何人,為何如此大膽,見到本官竟敢不跪?”

李清照博覽群書,才調橫溢,當然不成能不懂律法,當即給白勝講授了一下本朝法律,令白勝茅塞頓開。

見雷橫發飆,合座兵吏不敢作聲。雷橫已經來到白勝身後,罵道:“你這賊斯鳥竟敢打我三哥,明天看我不打出你屎來!”說罷一手抓住了白勝的衣領,就要開打。

瞥見白勝神情放鬆,閻婆惜重又憂色上臉,道:“你先不要歡暢,現在我隻擔憂你把宋江打得太重,這宗罪纔是要命的。”

“徒一年半?”白勝驚奇的有些不信賴本身的耳朵,就是打一驀地後再判一年半徒刑了?不會這麼輕吧?當代措置男女**,不是要將姦夫正法,姦婦浸豬籠麼?如果真的這麼輕,那麼還不是誰想**就**啊?

本來,中國當代始終是將**行動列為犯法的,但是懲辦的程度輕重分歧,在唐宋之前的期間,法律對**的製裁非常峻厲,根基上是極刑,乃至比極刑還要嚴峻,但是從唐朝開端,當局對**罪的判罰開端減輕,宋朝則是最輕的,講究的是“親不告,官不究”,意義是將這件事的主張權交在丈夫的手裡,丈夫不告,則姦夫姦婦啥事都冇有,丈夫如果告了,則會對罪犯處以臀杖或脊杖的獎懲,杖後當庭開釋,又或者一杖不打,直接徒刑一年半。

在白勝瞥見雷橫的同時,雷橫也瞥見了當堂而坐的白勝三人,不由怒道:“這廝打得我三哥好慘,你們怎容得這廝好整以暇待在這裡?為何冇有經驗於他?”

“哦,本來是阿誰時段裡產生的事……”雷橫如有所悟,“你這意義是說,他打了我們三哥,睡了三哥的女人,我們還要湊趣他了?”

白勝深知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的事理,正要跪下時,卻聽李清照朗聲道:“就憑你一介芝麻綠豆大的小官,受得起我一跪麼?也不怕折煞了你?”

“嘿嘿,你明白了吧,我們鄆城縣各個村落那裡有姓時的?我們知縣本籍高唐州,當時遷也不是本地人,萬一是甚麼親戚呢?如果你我把他打殘了打死了,豈不是在打知縣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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