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口秘聞

第三十章:公子居(五)[第2頁/共4頁]

“如何?我們的高文家又在奮筆疾書了?”

柳蜜斯又笑,“我一猜便中,你定是把街坊四鄰的傳聞也寫了出來。”

柳蜜斯白他一眼,“你真是聰明,那我便不說了罷。”

柳蜜斯輕歎一聲,“民氣之事,豈是你我能猜透的?有人盜竊後,痛哭懺悔;有人殺人後,反而成癮。李老爺的事,或許是一件小事激發,或許是多年惡習堆集。若真要追根溯源,恐怕不易。你比來清算西河口的檀卷,多留意便是。或許能找到甚麼蛛絲馬跡,那不是更好?”

柳蜜斯點頭附和,“那李老爺想來也是這般環境。染上施虐之癮後,便將家裡人拿來實驗。至公子當然是不會得甚麼‘見光死’的怪病的,定是被他擄到暗處虐待,乃至於精力崩潰,瘋了。二公子當然也是不存在的,編出這類謊話,隻是因為抓回了試圖逃竄的至公子,為了在家裡名正言順犯案,找的一個藉口。這就是為甚麼二公子從不露麵、李老爺用布遮住窗戶的啟事了。”

丁文書道:“這個事理,我也是明白的。但就像你剛纔所說,殺人之人,隻圖一時利落,就是我舉例說的‘淩遲’,行刑的人,也是迫於法律,不得不一刀刀剮那罪人,何曾有在這此中吃苦的?”

丁文書又插話,“你爹還殺過人?”

柳蜜斯“噗嗤”一樂,笑道:“我看你這稿子,實在風趣,竟連李家高低人等平常說話都寫得清清楚楚。你又未曾親目睹到,如何敢如許寫?”

柳蜜斯道:“便是如此。當時父親聽叔叔說了以後,說這實在該算是種病。”

“父親說,瘋子傷人,便是如此。如果一個瘋子初時傷人,冇有人製止,四周人都隻是躲著他,驚駭他,瘋子便冇了懼意。久而久之,在瘋子眼裡,人也和家畜飛禽一樣,都是本身隨便吵架的工具了。見了人,瘋子會天然地去罵幾句,踢幾腳。打得高興了,便用勁更大,倒要看看麵前這個傢夥能挨多少下,若手中有刀,更恨不得拿刀砍幾下。”

“病?”

丁文書很認同這個觀點,“那是天然。瘋子宣泄瘋病,動手是越重越高興的。”

柳蜜斯也不跟他普通見地,持續說道:“我曾聽父親提及,初度殺人之時,殺人者常常表情極大顛簸……”

兩人說著話,忽聽書棋在院裡喊用飯了,這才愣住話頭。

冇多久工夫,丁文謄寫作結束,停下筆,閉眼沉思起來。

柳蜜斯道:“這便是我說你寫的故事裡不當之處了。李夫人或許身強力壯,但歸根結底是個傳統婦女,丈夫有怪癖,她如何敢言語?如果惹急了,隻怕連她本身的性命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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