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的罪

第66章 以罪抵罪[第1頁/共4頁]

兩小時過後,抓捕現場傳來動靜,龍蟠自投坎阱,被隊員們順利抓獲。而他在現場還試圖逃脫和掙紮,我們的一名警察差點是以受傷。看起來事情的本相幾近擺在麵前,但他現在想懼罪叛逃已經太遲了。

“說重點,你的證明。”鐘健提示道。

這時候龍蟠隻是嘲笑了兩聲,卻並未說話。

“就算你說的手機確有其事,有誰能證明你不在場?誰能證明手機的資訊是否是你在殛斃錢媛媛以後捏造的?”鐘健再次問道。

第二天抓人的時候我和鐘健並冇有出警,我們隻用待在市局的審判室裡,因為我早上給龍蟠打了一通電話,讓他去預定地點等我,這算是我碰到過最簡樸的緝凶體例了。

“這都是有證據的,證據全在我手機裡,媛媛三年多來都用一個備用號碼與我聯絡,我和她之間的事情毫不答應被人曉得。”龍蟠接著說道:“她應當另有一個手機,隻不過是藏在家裡的某個處所,這東西應當隻要她曉得在哪兒。”

“你方纔承認了,你與錢媛媛在事發當日有過辯論,並且你在曉得了她的含混欺騙後有完整的打動來由。”鐘健持續說道。

“你捅人的時候是在甚麼時候?”鐘健漸漸皺起眉頭。

“動機?我就是死一萬次也不成能對媛媛脫手,你們他X的哪兒找來的動機?”龍蟠持續吼怒道。這時候門外的警察聞聲動靜開門出去,扣問我們是否要停息鞠問。

“當天你是否與被害人錢媛媛產生爭論或打鬥?”

“春秋。”

當龍蟠被帶到審判室的時候,他較著吃了一驚,這時候他指著我的鼻子猜疑道:“是你?”

那人微微展開雙眼,眼神裡滿是驚駭:“怎……如何回事?是這小子!如何又成了殺人案?我是死了嗎?”

“吵過一架,但不成能打。”這時候龍蟠的神情卻迷惑起來,彷彿我們問的事情與他所想的事情有很大偏差。

“姓名。”

“咳咳!”鐘健這時候皺著眉頭看了我一眼,看起來他非常討厭這類廢話。

“還是阿誰手機,當天我與媛媛吵架以後,就分開了她家,直到當天下午,我還在用手機與她聯絡,而阿誰時候……”龍蟠長歎一口氣:“有人能證明我在C市。”

“去過。”龍蟠這時候較著眼神暗淡。

那人這時候才漸漸反應過來,但他脫口而出的第一句話竟然是:“你老闆不是都給錢了嗎?我可冇報警啊……是不是他懺悔了啊?那錢還算不算數啊?”

“你是否在與被害人錢媛媛的辯論過程頂用不法則鈍器擊打過錢媛媛的頭部?”鐘健感覺這類鞠問冇意義,想從速結束了:“你是否在當日殛斃了錢媛媛?並且在次日放火燒燬了小區的監控電路節製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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