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師旅途

第四十二章 血液[第1頁/共4頁]

的確比地精還要難吃。

他當初假想的一力降十會並不假,如果不是他改進巫術,恐怕就要死在這裡,而不是艱钜取勝。但如果能夠學會各種神通卻又能贏的非常輕鬆。

隻是如何封存嘗試室,讓丹尼爾有些頭痛,他初來此地是甚麼質料都冇有,拿甚麼封閉嘗試室。

反過來,對於魔能生物而言,巫師一樣是一種很好的食品,能夠極大促進身材的退化。

不再理睬因為狂暴魔熊的殘暴而嚇的逃散的洞居人,丹尼爾帶著它回到斥地的嘗試室。驚奇地發明,海德薇逗留在中間的樹枝上。

聽到丹尼爾竄改成的牛頭人祭奠這麼說,洞居人才安下心中忐忑,漸漸走了出來。走到離丹尼爾十多米的間隔就不敢向前,一個個跪到地上,叩首告饒。

至於跟在前麵的胖熊,丹尼爾隨便給他起了個熊大的名字。誰讓他也是一頭熊。

丹尼爾是以利用熊大的血液,製作巫陣。仰仗熊大三級巫師學徒的氣力,用它血液描畫的巫陣,運轉幾年不成題目。

丹尼爾點頭苦笑,決定不睬會正在氣頭上的狂暴魔熊。給它下達號令,讓它不要再騷擾洞居人。

何至於像此次,利用火球術長途放鷂子硬生生把狂暴魔熊乾趴下。看起來當然不錯,卻也把本身累了個半死。

這從食品上就能辯白出來,送給狂暴魔熊的數量不但多,並且好,是各種精彩的肉食。至於本身的,也就比平時好一點。

把統統交代清楚,丹尼爾這才放飛海德薇。

以是巫師很喜好打獵魔能生物,扒皮拆骨把魔能生物最大化操縱。

他如果順手來上兩顆火球,包管讓這群傢夥嚇破膽。甚麼好東西都給往上端。

但狂暴魔熊分歧,他路過洞居人部落感到肚子餓了跑來吃點東西。

“都給我出來,這個大師夥已經被我收伏,不會再傷害你們。”

狂暴魔熊作為魔能生物,對於淺顯人而言,身上披髮的高能輻射,如同核輻射,傷害很大。

此次戰役籌辦非常不充分,如果他學會了金係或者空間係之類的巫術,必定能夠儲存下狂暴魔熊一身光滑油亮的外相。何至於現在前麵跟著個黑炭頭。

另有幾個洞居人顫抖著端上各種美食。比丹尼爾最後吃到的還要好,不消說,為了停歇他們的肝火,洞居人已經把能彙集到的最好食品全數奉上。

跟它相同的差未幾了,丹尼爾回身向前走。就在回身的一頃刻,狂暴魔熊眼中暴露凶光,漸漸舉起來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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