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道治安官

第二十三章 鳥人[第2頁/共3頁]

這關乎到蘇嵐以後的修煉挑選。

以是說,地痞會技擊,誰也擋不住。而當會技擊的地痞開端講法律的時候,那就真的是神擋殺神,佛擋殺佛了。

版權庇護,未經版權統統人答應,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載或者傳播。

假定一小我具有了異能,而這類異能倒是能夠讓人具有武者的內勁,那麼,這到底該算是異能,還是武道呢?

練得越多,異能就會越強大,但是,終究異能能夠強大到甚麼程度,這是由異能者的基因決定的。

內勁的運轉線路,另有戰役體例,都需求心法的共同。

蘇中和上班的處所,就在小鎮的派出所,走路也不需求太長的時候,而宋珍上班的病院,卻在縣城,間隔他家地點的小鎮,有著一段間隔。

對於蘇嵐來講,這個題目,比之前的哪個題目要首要的多,也要好解答的多。

這些秘笈,就是各大武道門派的命根子,搖錢樹,又如何會將它們傳播出來呢?

思來想去,蘇嵐還是決定,翻開電腦,搜素一下,看看全能的收集可否給他指一條明路。

一旦故意法泄漏出來,泄漏者必定要被告到傾家蕩產,幾輩子都還不完。

至於異能者的修煉體例,蘇嵐倒是很輕易的就找到了。

如果一隻鳥,具有了人類的靈魂,能夠像人類一樣思慮,那麼它應當算是鳥,還是應當算做人呢?

蘇嵐在放暑假,蘇中和和宋珍卻冇有如許好的報酬了,明天是週一,這兩位,還是需求上班的。

內力外放以後,很多異能者才氣辦到的事情,天極妙手也一樣能夠辦到。

換句話說,統統的武功秘笈,都是屬於各家武道門派本身統統。

就像是那隻鳥一樣,具有一小我類的身份證,還是寵物證,關乎到它以後能不能找事情的題目。

具有了人類靈魂的鳥,你仍舊說它是鳥,或者承認它是人,對於這隻鳥本身都無所謂,如果它情願,你叫它鳥人都行。

不過,蘇嵐這到底應當算是異能,還是武道,卻非常的首要。

用一句廣為傳播的鄙諺來講,異能者的強大看天賦,武者的強大看態度。

這個題目的關頭,是需求讓一隻鳥,具有人類的靈魂,剩下的,都已經不再首要了。

全部收集,都冇有呈現和本身近似環境的報導。

在出世的那一刻起,異能者能夠達到的頂點,就已經被限定住了。而想要突破這層壁壘再持續往上,到現在都冇有甚麼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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