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承恩捉妖記Ⅱ

第四章 攝魂(2)[第1頁/共5頁]

“本日是你到都城的第六日了,大器。來了他鎮邪司的地盤便訊息全無,你倒是賭了個過癮。”背後,一個冷酷的聲音傳了過來。

“我是替蜜斯來都城送東西的,誰情願找你。隻是,蜜斯曉得你的脾氣愛好,料你主動請纓來都城,便是為了賭上一手過癮。她還算準了日子,說差未幾本日,你便會輸個精光。”

李家執金吾的名頭在江湖上乃至妖界都響鐺鐺的,如若遇見,天然是能躲多遠就躲多遠。

那被喚作“大器”的中年人頓了頓身子,終是歎口氣,回了身:“咋會是讓你來找我呢……那咱家裡誰看門啊,真是的。”

地上的中年男人歎口氣,閉了眼睛。

這如何能夠呢?隻如果他脫手,用這一招絕對是手到擒來,就算不能勾出一魂來,起碼也該有點動靜啊!但是,現在,他手裡空缺一片,甚麼都冇有!

這一夜,少說也喪失了萬把兩雪花銀。

想到這裡,黑臉地痞定了心機,將那骰子順手一扔,握緊了錐子,叮嚀部下道:“給我把他的手指頭掰開!我要一根一根的……”

奇特……這便是那清風口中所說的短長妖怪麼?

天下大亂。

倒不是因為他此行冇有見到吳承恩。

而是因為,第一,大器必定身上冇銀子;這頓飯,估計要本身掏腰包了。這廝的飯量,李晉是曉得的,就算隻吃饅頭,也能吃掉三百兩。

除了那黑臉地痞外,另有彆的三小我已經一併倒在了地上。那黑臉地痞胸口的衣衫被人挖開了一塊,內裡藏著的銀子已經不翼而飛。四人都是躺得筆挺,麵色烏青。有人壯著膽量探了探鼻息,已然斷了氣味。

當鋪的視窗,那中年男人嘲笑著遞疇昔本身的當票和銀子。內裡的伴計打著哈欠,嘲弄地看了一眼內裡那人赤身赤身的模樣,不耐煩地去取了他抵押的物件和行李。

“我這不是把衣服贖返來了嘛,你不說我不說,主子如何會曉得!當然了,固然用的算不上是贏返來的錢……”大器說得冇甚麼底氣,還小聲嘟囔了一句,隨即又提起了興趣,“不過你放心,我手頭另有彆的東西能當,就是得找一個敢做買賣的當鋪。”

以他的妖力,冇體例將妙手的靈魂奪走,因而隻得認命,被妙手押走。

“因為是金子啊!”大器彷彿不明白李晉為何有此一問,答覆得理所當然。

這纔是這妖怪的真本領:眼中的燭光,隻能誘民氣智。而這一掌,卻能奪走三魂七魄中的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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