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兩個神經病(求推薦票!)[第3頁/共5頁]
即便到工地裡搬磚再苦再累,即便餬口再如何灰頭土臉,我仍然不會放棄。
歌名《追夢赤子心》!
我將用儘平生,證明我的芳華冇有遺憾!
楚航低著頭,拿出隨身照顧的紙筆,倉促寫下幾行字,快步走去將紙條遞給男人,隨後一言不發地轉成分開了街角。
男人點了點頭說道:“是啊,俺一向都在這裡。”
……
笑得像個傻子。
那一刻,滄桑落魄的男人彷彿隻是流落街頭的國王,似是在議論著屬於他的國度。
男人點了點頭,理所當然道:“固然冇有錢,但俺很歡愉,俺喜好搖滾,俺的胡想是成為搖滾巨星,固然俺冇有阿誰天稟,可俺另有這把吉他,另有這副嗓子,俺還能唱給路過的人聽,如許就夠了。”
去TM的運氣!
我曉得本身冇有天稟,但我另有胡想的營養,我還活著,因為我還冇有放棄。
“你好。”
男人呆了半天,纔將紙條揉成一團,往馬路上隨便一扔。
男人撲到地大將臟兮兮的紙團捧在手中,謹慎翼翼地將它攤開。
“當然,俺碰到過無數人說俺唱得刺耳,可那又如何?”
【與其苟延殘喘不如縱情燃燒!】
楊凡笑稱楚航的這類思惟是“宅男的胡想”,和殘暴的實際完整反了過來。
楚航不知不覺間握緊了拳頭,越握越緊,直到男人唱完,他才感遭到了掌心傳來的劇痛。
【不當協直到變老!】
不需求任何人對勁,更不需求你們的同意,我隻想對得起本身。
遠看是美景,近看想報警。
俄然,在拐過某個街角時,楚航聽到了一陣鋒利的吉他聲。
【持續跑,帶著赤子的高傲!】
【或許我手比較笨!】
他回身便想分開,但回身時瞥見滄桑男人落寞的神采,俄然又有些於心不忍。
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個充滿鮮花和掌聲的舞台,不管它在那裡,我必然會前去。
隻見人來人往的街道一隅,站著一名衣衫陳舊,滿臉鬍渣的滄桑男人,他抱著吉他,正在彈唱。
曾經有人嘲笑他的胡想,說它一文不值。
但這名滄桑男人混得有些落魄,立足聆聽的行人幾近冇有,偶爾幾個停下來聽歌的,也在聽了幾句以後倉促地分開。
楊凡是上街看美女的慣犯,不止一次過後吐槽街上美女很少,看得索然有趣。
獨看背影急煞千軍萬馬,轉過甚來嚇退百萬雄獅!
說到上街看美女,某次和楊凡閒得無聊瞎幾把亂扯的談天中,楊凡曾經對這件事頒發了小我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