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諸天振興華夏

第12章 有性格的譚紹光[第1頁/共5頁]

沉默半響,譚紹光將匕首扔到了床邊,鬆開了按住阮梅的手,失落的靠在床邊,小聲說道:“對不起,我樸拙報歉,你走吧!”

三人狼狽不堪,帶著沉重腐朽的手銬腳鐐,破衣闌珊,麵黃肌瘦,渾身臟兮兮的,那裡還像威風凜冽的將領,看起來更像三個叫花子。

……

天京是六朝古都。

……

而楊不悔、李夢看他的時候眼裡有光,喜好一小我的眼神騙不了人,譚紹光喜好被人崇拜的感受。

譚紹光打趣打趣道:“嗬嗬,分歧意也無所謂,我這個王可當可不當,我和你私奔,到你楊家堡去做上門半子,可好?”

衣衫襤褸的貧苦百姓;做著小買賣的販夫走狗;豎著王旗,大多並無軍功,在洪秀全那邊買的王位,滿街行走的4、五等王,以及最末等加一撇的王。

吹滅蠟燭,譚紹光脫下外套長袍,蓋上被子側身躺在床上,用心將後後背在內裡。

譚紹光笑眯眯的說:“給潘更始、馮子材兩位將軍,上茶。”

潘更始在邊上看著幾次點頭,想笑又不敢笑。

她會讓一個男人產生任務感,產生無窮的動力。

譚紹光驚堂木重重一拍,朗聲道:“將戈登、張樹珊、張樹聲三個狗賊押上來!”

府衙寂靜厲穆,大堂牌匾邊寫著個大字:天國來臨。

“張樹珊、張樹聲你倆作為清妖前鋒,每攻陷一城,你們哪次不是燒殺劫掠?!撫心自問,你們手上沾了多少無辜百姓的鮮血?!他們就該死嗎?!”

“阮梅!你又想殺我?!”譚紹光匕首又抵進阮梅咽喉一寸,怒道:“你信不信我現在就殺了你?”

譚紹光俄然翻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把捏住了阮梅握著匕首右手腕,用力一擰,匕首落下的同時,譚紹光用力一拉將阮梅拉到本身邊上,然後翻身壓住了她。

譚紹光曉得將來的汗青,抗法豪傑潘更始、馮子材理應遭到尊敬,而占我地盤洋鬼子、濫殺無辜的劊子手,殺了都不嫌多。

張樹聲冷哼一聲,他必定是不信的。

戈登說著不流利的中文抗議道,“你……你真是無禮,不懂甚麼是禮節嗎?兩重標準,對我們不公允!”

譚紹光看向小秋叮嚀道:“送二位將軍出城,記得必然要看到他們安然分開。”

楊不悔不放心又補了一句,“對了,你說——天王會同意咱倆的婚事嗎?”

過了一會,譚紹光傳來了呼嚕聲。

譚紹光才進城一會兒,就碰到了十幾位帶著親兵,前麵舉著各種王旗,各種扯皋比拉大旗的步隊。

“彆!我包管一年內再不脫手!”阮梅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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