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洪荒有座山

第十一章 蜚十一[第1頁/共3頁]

李燭影心想,本身能憑本身突破誇父的封禁,必是衝破金仙之時。近段日子被揍的慘,但是吃的也好。巫族打來的獵物,無一不是珍奇特獸,種類繁多……李燭影就曾瞥見他們抓了一隻幼年蜚獸,李燭影看了非常喜好,便厚顏要了過來充當坐騎。

誇父眼睛微眯,左手伸手一招,右手仍抓著酒壺不放喝道:“——來戰!”

一番痛飲,尤覺不過癮。李燭影倒是再也受不了了。

“哼!那小子不自量力,誇父大巫豈是他能戰過的。等著瞧吧,不消一會,就會被誇父丟出來。”

一眾巫族,搬條板凳,抓把幾串果子一副看熱烈不嫌事大的模樣。

冇想到出門遇見的第一個巫族就是誇父,之前巫人到是見過很多,真正的巫族大巫誇父還是頭一個。

隻要最後給李燭影留口氣就行!

如果能解開體內盤古留下的傳承,那就不消愁肉身題目了。畢竟,盤古肉身是多麼強大想想也知。全部洪荒都是由他所化,其強大不言而喻。

“來兄弟!你放心在此住下,有甚麼需求,儘管號召。”誇父把胸膛拍的啪啪作響。

隻等著等下誇父把李燭影暴揍一頓,然後代人上去落井下石,在號召一頓,好好出口氣。

“哈哈哈!要論肉身,我巫族若稱第二,洪荒哪個敢稱第一?就是妖族顯出本體,也不敢與我們硬抗。若不是依托那些靈寶,我巫族能橫掃了他們。”誇父提及話來也毫不謙善,而巫族肉身能抗靈寶,也確切是究竟。

他們和人族形體上類似,難怪兩族能通婚,借契地婚之緣。

“誇父,削他......”

白日與巫族對戰,和巫族同出打獵,一邊彙集靈植豐富小天下。晚間打坐靜神或找誇父喝酒。

處所多了、大了,天然會呈現差彆。而這差彆漸漸會分化衝突,也會滋長其他衝突,最後變成戰役。

轉眼間已過百年,李燭影呆在誇父部落裡已經打遍部落無敵手,就差把誇父掀上馬,今後翻身做仆人。

因而,李燭影便在誇父的部落住下。而接下來的日子,讓李燭影明白了甚麼叫做渣渣!

李燭影表示:“我傻啊!站著不動讓你們一群糙男人揍,腦筋裡長腫瘤了,如許棄療?至於有冇有種這個題目,有本領你們去問女媧娘娘,老子的雀雀都是她捏出來的......衝犯賢人,罪惡罪惡!”

部落也有人族,但多數憑藉於巫族,少有能當家作主的。這也不怪,畢竟這裡是巫族部落。闊彆巫族部落,以巫報酬主的部落就巫族人族劃一相處了。在人族部落裡,巫人和巫族也憑藉人族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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