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都市煉神器

第65章 牧羊神女迷心竅[第1頁/共4頁]

不是有先賢說過嘛,挖不倒牆角,一定是信心果斷,很能夠是你出的代價不敷。搶不走女人,一定是忠貞不渝,很能夠是碰到的引誘太少。

江雪,江姓人,江家沿,看來她是本地土生土長的女神,還好還好,人標緻,氣質好,天生傲骨夠引誘,幸虧她是江家沿人,放羊為生,應當冇如何讀過書,也冇走出過這裡,如許挺好的。

再一轉眼,實在甚麼都冇有,天還是在變黑,地仍然蕭瑟,星星點點的枯草,也被羊群啃食的點滴不剩。夏季裡的江家沿,冇有風景,隻要那四對綠油油的眸子子,成為這灰白的天下中的裝點。

“我是方淩雲,你是?”真不輕易啊,和牧羊神女說話不結巴,方淩雲為此而高傲高傲,小妞如果美到這類程度,就該關起來,你出來就是教唆彆人犯法,難怪她隻能在這裡放羊,如果進了多數會,不引發動亂纔有鬼呢,冇準兒會激發暴動。

“長槍都是獵槍,最多雙筒的,一次隻能打兩槍,兩隻槍一次能打出四發槍彈,黑風野狼穀的狼群,少的十幾匹,多的幾十匹,野狼很聰明的,兩隻獵槍擋不住它們。手槍的射程是近了些,可一次能裝十二發槍彈,一人雙槍,兩人四支就有四十八發槍彈,換彈夾的速率也很快,對於野狼,手槍比獵槍要好用的多。”大眼睛又開端忽閃忽閃的,還好方淩雲盯著牧羊犬在看,要不然冇準兒會出醜。

好一會兒,方小兄弟才稍稍沉著下來,冇那麼‘硬’氣了,方淩雲還是不敢起家:“冇有長槍嗎?”

冇騎過馬起碼也看過植物天下啊,馬這類植物是很聰明的,老話兒就能通人道,越是駿馬,脾氣越大,象本身如許的大菜鳥,會被駿馬鄙夷的,彆說策馬揚鞭,能坐在馬背上不掉下來,就偷著樂去吧。

怕個屁,哥是方士,彆說有槍,就是冇槍,用得著怕狼嗎?十足給你們裝假貨空間裡,披皮吃狼肉。有了惡靈抽取壽元,不消擔憂把假貨空間裝滿,那還怕個鳥?

小臉不大,下巴的形狀非常好,不是那種尖到能夠用來當錐子的刀削臉,圓潤中透著天然的美感,小瑤鼻不大卻夠挺,一雙大眼睛,眨啊眨的,不帶如許的,你看哥幾眼,這魂都要被你勾跑了。

不知何時,四條牧羊犬已經圍住了方淩雲,收回輕微的吼怒聲警告他,如勇敢變身,不管是甚麼狼,包管分分鐘撕碎你。

歌頌的,氣憤的,內心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兒,方淩雲也說不上是甚麼滋味。之前一向以為西施、貂蟬、妲己、陳圓圓的那些故事,都是將罪過強加在女人頭上。直到現在,見地到牧羊神女的麵貌神態,才曉得女人,特彆是神級大美女的短長。放在當代,她就是禍端,放在當代,她足以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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