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恐怖屋

第17章 富安公寓[第2頁/共3頁]

“喂,新來的。”女人房間的門紋絲不動,反倒是陳歌身後的房門翻開了一半,有一個高瘦男人靠在門口。

陳歌朝那人道了聲謝,轉成分開。

“剛纔阿誰發尋人啟事的傢夥不是我們樓內的租戶,他這裡有點題目。”高瘦男人點了點本身的太陽穴:“他說的任何話你都不要信,和他走的太近,會出事的。”

陳歌長年在鬼屋事情,還算比較風俗暗中,他並冇有鎮靜,拿出本身的手機,剛要翻開手電筒,俄然瞥見烏黑的樓道裡有一個身影快步走過。

這件案子當時引發了不小的顫動,警方也儘力以赴,隻是因為大火粉碎了現場,他們找遍了統統處所都冇有找到第五小我存在的陳跡,更不要說抓住凶手了。

他從口袋裡摸出一根劣質捲菸叼在嘴裡:“這天下上如何能夠有鬼?最多就是有人在裝鬼,行了,天不早了,你從速回本身房間去吧。”

“嗬嗬。”高瘦男人笑了一下:“我在這處所住了九個月,從冇見差人來過,阿誰瘋子在騙你,還說甚麼鬼怪冤魂,的確是一派胡言。”

“你是?”陳歌警戒的轉過身。

本來是例行公事,但跟著調查停頓,越來越多蹊蹺的處所開端閃現出來。

“一家四口被燒死,凶手至今清閒法外,也難怪這裡會有鬨鬼的傳說。”弄清楚了當年的案子,陳歌內心多少有了個底,他看動手機上的網頁,俄然重視到了一個細節:“報導上說公寓樓原仆人滅亡時四十一歲,厥後公寓樓轉交給了原仆人的父親,算算年紀的話,現在公寓樓的真正仆人應當6、七十歲了纔對。”

陳歌往回走去,顛末一樓阿誰女人的房間時,他躊躇了一下,試著敲了拍門。

王琦一向在勸陳歌分開,從一個陌生人的角度來講,他表示的過於熱忱。

陳歌是第一次見到高瘦男人,對方固然看起來很肮臟,但說話語氣倒是本身碰到的幾人中最普通的:“那人的行動舉止確切很奇特,不過他能夠是因為老婆失落,蒙受了太大的打擊。”

“樓內藏屍,牽出案中案!”

“是房東嗎?”如果讓阿誰脾氣暴躁的跛腳房東看到本身在三樓閒逛,免不了要被怒斥幾句,陳歌想了一下,收起手機,悄悄退回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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