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文化勝利

第十四章 我喜歡做笨蛋,因為快樂[第1頁/共4頁]

“冇有甚麼後不悔怨,隻要願不肯意。”李昂說完,渾身光芒猛的一顫,完整消逝,而蒲公英渾身光芒高文,神采也紅潤了起來。

李昂聞不到所謂的輕賤味道,他不偷不搶,何賤之有?既然如此,那不洗也罷。

就像現在,他能夠被艾琳娜“欺負”不還手,但真到難堪關頭,他甘願透露身份也要脫手!

“並冇有化為烏有。”李昂笑著說道:“它將挽救一個女孩的生命,並幫她實現胡想!這比留在我這個廢柴體內要成心義的多,不是嗎?”

大丈夫,有所謂為有所不為。就算魔族也有好人,既然是好人,那就是脫手的來由!

洛肯咧嘴笑了笑:“是啊,戰役的來由,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經冇有了。”

“你就是一個笨伯!”艾琳娜眼眶紅紅的罵道。

泥腿子就是泥腿子,就算獲得了教皇的看重,成為了人上之人,骨子裡那輕賤味道卻洗也洗不掉。

洛肯有些楞:“她的傷必死無疑。”

“我去挖坑。”洛肯悶聲向外走去。這個男人也隻能用如許的行動來宣泄感情。

“聖光祝你百口歡愉!”

至於將來的事,將來再說!

“並不算埋冇。”洛肯回過氣來,解釋說道:“不比魔力的外放,聖光更多是感化在人體內部。增加肌肉和骨骼的密度來進步力量,加快新陳代謝來晉升規複力,這纔是聖光的真正用處。如果不利用的時候,那些聖騎士不過是一些練習有素的精銳兵士,可一旦利用了聖光,他們便是一隻戰無不堪的軍隊!”

正因如此,他纔會力挺李昂做本身的交班人,此中也不知互換出多少好處,做出了何種的讓步才促進此事。厥後不但給李昂安排失業崗亭,乃至連媳婦都給找好了。先不提老教皇是善是惡,起碼他對李昂稱得上庇護備至。

他骨子裡就是一個毫無尋求的宅男,他隻想要本身想要的,而不是彆人奉告他的。

冇有人會思疑他將來的成績,老教皇乃至篤定李昂能帶領光亮教廷同一全部大陸,成為人類有史以來的第一名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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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陀羅連連點頭。

“聖光會寬恕你,但我不可,我能做的就是送你去見聖光!”

友情,不存在的。

三句話換來的是兩拳一腳,渾身冒著光芒的李昂如同神靈下凡,打的敵手血肉橫飛。血族男人的身材早就成了襤褸,但被人之膿附體的他卻還是留著一口氣,正躺在地上不竭的掙紮著想要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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