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衣少俠

三百一十二章 本週科普,請跳過[第1頁/共5頁]

古箏,彆名漢箏,是漢族民族傳統樂器中的箏樂器,屬於彈撥樂器。它是中國奇特的、首要的民族樂器之一。它的音色美好,音域寬廣、吹奏技能豐富,具有相稱的表示力,是以它深受泛博群眾大眾的愛好。

也有說法為:箏是戰國時的一種兵器,用於豎著揮起打人。另有一句古話叫“箏橫為樂,登時成兵”。厥後在上麵加上琴絃,撥動時發明動聽動聽,因而生長成樂器。跟著時候的推移,兵器也越來越簡便,箏這類體形龐大、質量不輕的兵器就被拋棄了。以是眼下人們見到的箏都是以樂器的情勢呈現的,形狀美好,並附有裝潢。

箏乃“真秦之聲也”,故而向來就有“秦箏”之名,但是若從行文來看,又有值得考慮的處所,那就是“擊甕、叩缶”與“鄭衛桑間”對舉,而“彈箏、搏髀”又與“韶於、武象”對舉,是以接下去就有“今棄叩缶,擊甕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韶虞,如果者何也”的犯戒。這兒的對舉明顯不是為了文采,而所對舉的乃是“樂”於“舞”的情勢和內容,所謂“鄭衛之音”,就是“桑間濮上”,乃是鄭過和衛國的官方音樂,就由此可見“叩缶、擊甕”乃是秦國當時的官方音樂,就是“韶虞”就是“韶簫”,也就是孔子聽了後讚之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關於箏的定名,有兩種說法:一說乃是有瑟分劈而來,另一說乃是因發音錚錚而得名。《集韻》就持“分瑟為箏”之說:“秦俗薄惡,姐妹有爭瑟者,人各其半,當時名為箏”。當然除了父子爭瑟的說法而外,另有兄弟爭瑟,以及姊妹爭瑟的說法。這些大同小異的傳說也恰好申明這些說法的不成靠。彆的就知識而言,瑟分為二就就成了破瑟,豈能算箏?若將瑟破為二而修補成箏,恐怕遠比製作箏、瑟要難吧?另一種說法是因為其發音的性子而得名,劉熙《釋名》中“箏,施弦高,箏箏然”,就持此說。說箏因“施弦高”而發音“箏箏然”,這音色明顯乃是對瑟的音色舒緩而言的,這就把箏與瑟聯絡起來了。確切,民族樂器能夠因樂器的來源而定名(比方胡琴),也能夠因研製體例而定名(比方琵琶),更能夠因為音色而得名(比方巴烏),這兒的箏因音色發音“箏(錚)箏然”,而得名也何嘗不成。從後文來看,開初的箏與瑟並不密切,這就落空了箏瑟音色對比的意義,從而使此說顯得難以令人全信。

早在公元前5世紀至公元前3世紀的戰國期間,就在當時的秦國(當今的陝西)一帶遍及傳播,以是又叫秦箏。計算起來,它已經有2500年以上的汗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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