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的麥克風》[第2頁/共3頁]
“短長啊......”
如果是西歐的老品牌出品,代價更高......
“《我的麥克風》。”
一股歡暢的節拍從吉他上傳了出來。
不曉得甚麼時候,本來握在黃毛手裡的麥克風,又到了蘇皓的手裡。
同時內心還在想:“一曲應當冇甚麼乾係,不會被感覺古怪,不過還是弄一首合適本身的環境的歌曲比較好,芳華一點的,活潑一點的......”
黃源的臉上帶著從未有過的凝重。
“隻給我五分鐘,說不定一發功,會讓你平生不不異。”
“那本就是RAP的歌,連鼓聲都冇有還像話嗎?”鼓手也是不忿的道。
很快,他調試結束,掃了一眼樂隊的幾人,內心已經決定唱甚麼歌了。
黃源笑了笑,豎起大拇指:“小哥短長!”
這歌手彷彿在諷刺剛纔三人的話語!
“唱首傳奇歌曲,我不怕,就不怕。”
“我本身,第一個被打動。”
“yo,怕不怕,不管有設法,冇設法。”
聽著節拍感實足的音樂,他深深吸了一口氣,低聲道。
不過和剛纔分歧,他不忿是這麼一首好歌,竟然冇有一個鼓手插手出來!
他剛纔還在搶蘇皓的麥克風,然後蘇皓開口就唱了這個。
不過蘇皓卻冇有理睬他,反而一點一點的扣弦,熟諳這支吉他的聲音。
砰!
身為歌手,冇經曆過台下冇有觀眾、被敵手搶歌的確就不能被稱之為歌手!
“好!你既然想唱,那我就成全你!”黃毛咬牙說著,把本身的吉他塞了疇昔。
中心。
“願賭伏輸,接下來灌音室是你的,我們等你用完,抱愧了啊,本來就應當是你的。”
“歸正你也就唱一首就歸去了,彆華侈黃哥剛纔的灌音!”黃毛冷哼一聲,道。
“是誰看扁了我冇有觀眾。”
“你能不能快一點?唱一首歌這麼費事!”黃毛不忿的道,剛纔一時打動把本身的吉他給了蘇皓,現在他有點悔怨。
貝斯手和鼓手也一通愣在那邊,不曉得該說些甚麼。
樂隊的人已經等的不耐煩了。
“我們輸了。”黃源輕笑一聲,然後道:“這首歌......”
“是誰搶走了我的麥克風。”
“不不不,這類歌曲甚麼都能少,就是不能少了我的貝斯!”
“吉他借我。”蘇皓再一次道。
歌詞簡樸,旋律固然很好,但是專業的幾人完整看得出來,蘇皓的吉他程度真就普通,有好幾處音樂的措置都不算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