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大明郡主

第十一節[第1頁/共5頁]

劉警司出門了,他抽了一口煙,卻看到本身的帶領,明天帶隊當班的王副所就站在辦公室走廊裡望風景。他走疇昔,遞了支菸疇昔,嚷嚷道:“我說往王所,明天這到底算如何回事?趙六這幫人,如何去找兩個大門生費事?還要欺詐五萬塊?兩個窮大門生的,這不是要性命了嗎?

看著許岩冇話說了,那中年警官快速地說:“就如許吧,撞壞東西補償,這是你們的民事經濟膠葛,你們本身協商處理,我們差人不管。談不攏的,上法院告狀去,但不準打人,打傷人是要負法律任務的——就如許吧,你們本身談,冇其他事我們就撤了。”

兩人懵懵懂懂地被帶上去,彆離被被帶進了一間房裡——倒不是電視上常瞥見的那種很嚴肅的審判室,隻是一間很淺顯的辦公室,擺著幾張辦公桌。那位警官讓許岩在桌前坐下,許岩瞄了一眼台上的事情牌,曉得這名高個子乾警叫劉辟雲,是名三級警司。

許岩坐在原地發楞。從那警官的眼神和憐憫的口氣裡,他能猜出,事情彷彿比本身所想的更嚴峻。但,他家不是錦城本地人,又怎能找到甚麼能跟派出所長說得上話的乾係呢?

看到許岩神采發白,目光板滯,劉辟雲頓了下,他吐出一口煙霧:“當然,考慮到你們兩個還是門生,估計也拿不出這麼多錢,並且這件事裡,對方也有必然的弊端,以是,我們帶領也跟他們談判了下,對方承諾把補償金額降到五萬塊——這,就是我們所內裡的調劑定見了。”

許岩接過了筆錄,倉促看了一遍,劉警官記錄的是明天的事情顛末,大抵合適究竟,可唯有兩點許岩分歧意:“劉警官,您寫的都對,但有兩點我有些定見的:您這裡寫的是‘我火伴劉洋走路不慎撞上了趙六’,但事情不是那樣的,實在是趙六他主動走過來,衝我們撞上來,我躲開了,他就撞上我火伴劉洋。”

“嗐,碰上倆不長眼的毛孩子,鬨了點亂子,來,x哥,抽根菸。”

看著麵前稚氣未脫的年青大門生,劉警司眼中透暴露一絲憐憫。他當差人多年,明天的事情,他就算冇親眼看到也能大抵能猜出如何回事。趙六那幫人,在分局和所裡都是掛了號的,是這一帶著名的地痞,屬於那種大罪不犯小罪不竭的費事人物,幾進宮了,所內裡見到他就頭疼,打的交道多了,大師也算混了個麵善友情——當然了,這類人常常也是在上麵有些背景的,不然早被專政的鐵拳清算了。方纔王副所專門把本身拉開叮嚀,讓本身做筆錄時候記得“照顧一下”,那言下之意是非常清楚的:這件事上,所內裡是籌算偏向趙六這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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