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愛過

44 抱歉,我不會喝酒[第2頁/共4頁]

方姿俄然放聲大哭起來,伏在桌子上哭得一抽一抽的。

“為甚麼?!”桃子不自發地揚高了調子,驚奇地問。

“這天下就是如許,笑貧不笑娼,你冇錢,人家就是看不起你,你有錢,臭腳都有人跪/舔!”

如果我真的紅了,我就也是有錢人了,再也不消因為貧困無勢而被衛礪逼迫了,到時候我能夠想離他多遠,就離他多遠。

這麼一想,我頓時豁然了,起碼跟那些被迫墮入風/塵的女孩子比起來,我算是榮幸的,起碼我的暗中已經到頭了,光亮觸手可及。

我嚇了一跳,敬謝不敏地回絕:“抱愧,我不會喝酒。”

下了班,我愁悶地回到梁園,去看了看桃子。她在梁園獲得了很好的照顧,規複得挺不錯的,神采也紅潤了很多。

劉楊淺笑,說:“冇甚麼,隻是在合約消弭之前,你還是初見的員工,該上班還是要定時上班的,明白嗎?”

我不想直接說我已經找好下家了,因而扯了個來由對付。

桃子不說話了,靠在床頭沉默了一會兒,俄然問道:“橙子,你有多少錢?”

磨難見真情。

木林森是我將來的老闆,但是我一天工冇給他打,憑甚麼讓他給我出三十萬,還是違約金補償!

“喲!大明星返來啦!”桃子笑著打趣。

“十三萬。”那十萬預付的薪水、這些天來登台演出所收的打賞紅包,加在一起都不敷一半。

“人為?那幾個錢夠乾甚麼的?”方姿嘲笑,點了一根菸,狠狠地抽了一口,吐出一口濃煙,舒暢地喟歎一口,語聲降落,略帶哀傷,“連件像樣的衣服都買不起!靠著那點兒人為,如何活?”

機不成失,時不再來,如何辦?

一整夜我都悶悶不樂的,演出結束以後,我蔫巴蔫巴地回歇息室,瞥見方姿在喝酒,一瓶紅酒已經下去一半了。

俄然,方姿哽嚥著說:“程諾,你如果有機遇,必然要緊緊抓住。阿誰木老闆年青有為,來初見好幾個月了,一向挺中規中矩的,既然他對你成心機,你必然要抓住機遇。像我們如許的人,在有錢人眼裡隻不過是個玩具罷了,你命好,碰到一個肯對你用心的,必然不要等閒錯過了。”

實在純真的違約金補償是用不了那麼多的,連一萬塊錢都不超越,但是壞就壞在初見預付了我一年的薪水,而我當時隻覺得是遇見美意的老闆馴良良的經理了,底子冇想到那麼多。

我冇接話,跟這類負能量的人來往多了,三觀會扭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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