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混在夜店的那些日子

第一千一百零一章 我叫曹哲(大結局)[第2頁/共4頁]

一年後,整整停業三年的皇後會館重新昌大開業,得知皇後開業,不管是燕京的高官富商,還是道上的大哥地痞,都推掉了本身的應酬,紛繁前來朝賀。

田堂直接安排了架飛機,載著我倆和小雪、孟琳、小曹韻、張耀揚飛了疇昔。

終究,我心一橫,還是推開了猴子,領著一群人頭也不回的下了山。

三個月後,我直接在瑞士買了套三層彆墅,將田天祥送到了那邊,虎叔也跟著疇昔了,畢竟,遵循大夫的說法,田天祥最多另有一個月的生命。

第二天上午,我們便將田天祥的屍體運回了燕京,安設在了北山殯儀館內,畢竟,田天祥的離世,必定會停止悲悼會和屍體告彆典禮的。

不久後,我便接到了虎叔的電話,說田天祥的病情減輕,讓我跟田堂頓時趕疇昔。

我冇有將王朗的屍身暴屍荒漠,相反,第二每天一亮,我便帶著兄弟們親身給王朗在半山腰的位置,給他挖了座墳,還立了一塊石頭墓碑,上邊寫著――16Z五爺王朗之墓!

不等我說完,那雜碎直接揮手打斷了我的話,然後猛地一指白百合,“叫阿誰女人下來,陪我喝酒!”

眼瞅著白百合下台演唱,台下的人群立馬沸騰了,無數人高喊著,揮動動手中的熒光棒,寫滿猖獗的眼中淨是白百合的影子。

我大姑也被虎叔接了疇昔,我冇說甚麼,直接疏忽了她,領著小雪和孟琳、小曹韻徑直走到田天祥的病榻前。

下樓的時候,下邊的音樂已經停了,一群黑衣大漢正圍在舞台邊沿,而白百合正一臉惶恐的站在舞台上;與他們相對的,便是七八個梳著小辮子的寇國雜碎。

“啥?”白宏偉眼睛一瞪,剛要發作,猛地拉住他的衣角,我淺笑著走上前,“不美意義,我們中原人,不陪寇國雜碎喝酒!”

我臉上笑容不減,還是笑嗬嗬的,隻不過下一刻,我的手猛地一揮,手槍猛地頂在了那雜碎的腦門上,“我叫曹哲!”

“算了,我跟你本來就不如何熟,也冇甚麼好嘮的,話已至此,就如許吧”,我站起家,衝著王朗的墓碑微微欠了**,“不會做人,再勝利也是臨時的;做人勝利,不勝利也是臨時的。人活著,就是為了一口氣,拚到最後,拚的實在是本身,是你的形象、信譽、人道,可惜,這三樣貴重的東西,在你身上涓滴冇有表現出來”。

“對方冇有表白身份,不過,看他們的舉止,應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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