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殘疾媽媽

第一章 我叫卡裡斌[第2頁/共3頁]

“好的,我這就去。”爸爸說完就要走。

我爸爸和我媽媽結婚的時候,我爸爸已經有三十五歲了。還是我爸爸在我媽媽家乾活的時候熟諳我媽媽的,因為我爸爸是個木工。當時候媽媽很年青標緻,我媽媽另有個弟弟,我外公和外婆看兩孩子很重,我爸爸在我媽媽家乾活的時候,媽媽當時候已經二十七歲了,在阿誰時候彆人家的女人孩子都有七八歲了,我媽媽的弟弟早結婚了,也就是我的孃舅,孩子都有三歲了。我嗎冇有結婚不是因為冇人向我外公提親,而是我外公不放心隨便把我媽媽嫁人,看到我媽媽是個殘疾人,因為我媽媽小時候摔了個很重的一跤,把一條腿摔斷了,並且斷的很短長,當時的醫術冇能治好,以是就落了個殘疾。厥後跟著春秋長大了,傷也好了,走路倒是一蹶一拐的了。不過那條腿卻還是會偶爾發痛,更是做了重事以後,發痛的次數也就越頻繁。以是我外公很不放心隨便承諾人把我媽媽嫁疇昔。因為他怕我媽媽會刻苦享福。

聽到外婆的喊話,爸爸忙是答道:“不了,我不餓,我歸去安排好了,明天就請人來講媒。”說完,我爸爸就跑了,不一會兒就冇了蹤跡。看著我爸爸那麼快就跑冇影了,我外婆說了一句:“這孩子如何這麼猴急呢?真是的,我們女兒又不會跑了。”

“是啊,老斌,我想媽媽也不想看到你這模樣的。”這時一道衰老的女聲也傳了過來,她是我的老婆,馮霞。

“冇結婚?”當時我的外公愣住了。

“家裡窮?”外公問道。

我叫卡裡斌,我的媽媽是康乃馨,我媽媽是離這裡不遠的康家村的人,厥後嫁給了我爸爸。我的爸爸叫卡裡勤,他有個哥哥,也就是我大伯,他叫做卡裡助,我爸爸家當時在村莊裡很窮,因為爺爺當年產生戰役的時候,被敵軍給殺死了。是我奶奶含辛茹苦把我大伯和我爸爸兩小我給拉扯大的。以是比彆人家窮很多。我大伯是三十歲結的婚,起了隔壁村的一個刻薄的女人,我大嬸叫王吉霞,大伯結婚是奶奶托了很多人纔給大伯先容的。也說了很多好話,乃至幾近把當時家裡統統值錢的都拿去大嬸家了,就連雞鴨都冇剩下兩隻。最後對方終究承諾了這門婚事。我們一家都是誠懇人,大伯也是個誠懇的人,以是結婚後大伯家根基是我的大嬸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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