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可以給回我嗎?[第1頁/共4頁]
搞定了我就閃人,又哄了秦瀾一陣子下樓去了。成果碰到房東,我正想找他,判定喊住他。
房東直接點頭,然後又點頭:"他問我要了你朋友房間的鑰匙,說是你朋友不在,他有東西放在你朋友那邊,急著拿歸去。"
冇體例,也隻能乞助於她了。成果不言而喻,我被她罵出翔了,她還特彆委曲憤恚:"憑甚麼要我幫你收著這臟東西,還是李欣的.......氣死我了!"
秦瀾遊移半響才無法道:"我實在也不曉得,但我感受他是特地來監督我的,俄然搬走又偷走東西,他必定曉得我們會發明是他偷的,他用心的!"
我冇理她,自顧著去翻她的衣櫃。李欣的東西就在衣櫃裡的。
我嗆了一下,也是哭笑不得。又讓她拿出紙和筆,我開端寫信:我這就去拿東西返來給你,你在校門口等我。
我一怔,搬走了?這毫無前兆啊,我說他為啥搬走?秦瀾眼中有些分歧平常的色采,但她一樣迷惑:"我哪兒曉得?走了就走了唄,管他乾嗎。"
他大爺的,那王八蛋腦筋有弊端?這是搞毛?偷也就算了,還用心讓我們曉得!
我去,她竟然跑去郵政局寄信,從高洲中學寄到七中來?要不要如許啊?
而秦瀾能夠,她是我的好朋友,我跟她說明白她應當不會回絕的,但必定會罵我的,畢竟東西是李欣的......
我也不好逼問她,說走了好,免得要防變態。秦瀾白我一眼,拉我去逛街。
三天後我就按捺不住了,內心暴躁,不曉得李欣如何樣了,她又重新給我寫信嗎?
我就不能老去,不能遲誤她的事情。我現在每天就學習,然後寫點日記磨練文筆,餘暇時候跟秦瀾聊下天,她買給我的手機又被我找返來了,是我媽給我送來的,她送完了手機就要去珠三角打工了,我也冇說甚麼,讓她保重就是。
黌舍還是老模樣,張雄還是對我冷嘲熱諷,但我已經不在乎了,管他呢。
但這玩意兒該如何辦呢?拿回黌舍必定不可,張雄那小子對我不滿,如果被他發明瞭我必定著名了。扔了也不成能,莫非要給回她?她那麼難堪地拿來給我,然後我拿去給回她?這算甚麼事兒?
我現在想贏利,李欣也想贏利,她就犯傻了,給我個燙手山芋,我是冇體例措置的。
八成是如許,那帥哥要偷秦瀾的,成果發明瞭李欣的,偷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