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重生了,校花你就彆自戀了

第1章 操蛋的青春,我林天又回來了[第2頁/共4頁]

甚麼現在應當以學業為重?

終究,他攢夠了錢,也買了手機。

林天站在原地,冇有動靜,雙手卻緊緊的攥在一起,指甲都要扣進掌心了。

金城大黌舍門外!

或許是因為被宋靜婉傷的太深了,又或者驚駭再次受傷,以是一向到三十八歲,林天都冇有談工具。

“彆走,彆走好嗎?林天,彆丟下我一小我,我求你了......”

想看周傑倫的演唱會,林天為了湊夠門票,他會打電話棍騙父母,說黌舍又要繳費;

此人更是黌舍裡馳名的富二代,不但長得帥氣,並且多纔多藝,深受浩繁女孩的愛好。

【.......】

“再說了,不就是一個女孩嗎?就憑你這氣質,找個工具還不是如喝水一樣簡樸?說不定另有更好的在等你!”

大學四年間,林天整日在渾渾噩噩中度過,好不輕易拿了個畢業證,又找了個不死不活的事情,才氣夠勉強保持儲存。

幸虧當時的林天,學習成績不但全校拔尖,更是黌舍內裡馳名的年老邁,以是普通人是底子不敢獲咎的。

同窗?我去你媽的同窗!

林天的目光落在了蛋糕上麵用奶油寫的一行字上,上麵是幾個大字:婉兒,生日歡愉!

也就是在產生了明天這件事情以後,林天躲在寢室內裡哭的死去活來,更是連續半個月喝的酩酊酣醉。

他低頭看了一眼手中的草莓蛋糕,頃刻間,一股龐大的、直刺心靈深處的影象,如同潮流普通地齊齊出現。

可就是如許一個讓林天拿命去庇護的女孩,卻也將林天傷得最深,也讓林天完整的絕望與寒心。

在看到這一幕的時候,林天的心一下子就沉到了穀底,因為他熟諳這個男生,名叫王明旭,乃是隔壁辦理係班的班長。

但就在林天緩緩的閉上眼睛,中間的心電圖即將變成一條直線的時候,病房門俄然被人推開,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子快步走了出去。

返來了!

“明旭,給你先容一下,他是我初中一向到大學的同窗,林天!”

嗬?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林天先是一愣,發覺本身竟然有些懵逼,但是細細一看,頓時就瞭然了。

林天俄然笑了,既然老天讓他回到了二十年前,那他就必然要竄改本身的人生。

“我不要你死,你給我展開眼睛。”

之前,宋靜婉曾成心偶然地提及過,她想要一個最新款的諾基亞手機。

女子撲到了林天身邊,緊緊的抓住他的雙手,哭的那麼的哀痛、那麼的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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