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背有隻眼

第六十一章四陰之地,遊魂之所[第1頁/共4頁]

第三就是停屍房,這個和墳地墓園一樣好瞭解,但能在停屍房見到的幽靈都是沉淪屍身,是來告彆的,肇事的概率更小,惡作劇的也未幾,和上述一樣,隻要枉死不肯投胎的纔出來鬨,以是這類是在法醫的停屍間呈現頗多。

我爺爺說的電梯輕易鬨鬼,實在啟事和上述的都不一樣,乃至相稱烏龍,電梯鬨鬼的啟事,隻是因為電梯上高低下,很多新死的幽靈不體味陽間的環境,很輕易把電梯以為是通往上麵的通道,特彆是‘1’‘8’這倆數字,按說‘一八’諧音“要發”,在陽間是相稱吉利的數兒了,但是悲催的是,活人喜好死人也喜好,因而牽涉這倆數字的樓層都很輕易出題目,但這一點隻要行渾家才懂,大多數小說影視劇的歸納,都是甚麼“4”,“7”,“2”,“-1”之流,實在這是不精確的。

第五就是水池邊,濕地處。傳統說法以為,淹死的人屬於枉死,必須找人替死才氣投胎轉世。大部分的小說影視劇也逢迎這類說法,因而呈現了大量的水鬼拖人事件,但實在陰陽更替存亡循環,就像四時變幻存在不成逆轉的規律,說白點就是淹死或者枉死底子不會影響投胎轉世,找不找人替死,也和投生冇半毛錢乾係。這類傳統說法的肇端實在是居住在水畔的漁民因為驚駭自家小孩年紀太小不熟水性跑去戲水呈現不測,哄孩子編出來這套瞎話,久而久之傳播開來,更可悲的是有很多成年人也信覺得真。水池邊濕地處輕易撞鬼,實在是和水這一元素撇不開乾係,水屬陰寒之物,水多的處所天然陰氣重,天然就更輕易招遊魂停駐,簡樸說就是物以類聚,有近似屬性的物體,它們的‘氣’是相合的,待在一起相互津潤,特彆舒暢,人以群分也能夠用這個事理來解釋。

這四陰之地,據我爸轉述,排在第一名的就是火化場。這處所是陽間與陽間的最後連接之地,屍身不毀,才氣靈魂長存,一旦屍身被燒燬,靈魂也隨之去陽間轉世投胎了。我不曉得其他處所是不是有如許的風俗,但在我們故鄉,進入火化場送葬時是要燃放一掛鞭炮的,因為白日陽氣很盛幾近冇有幽靈,鞭炮聲又能夠驅除妖邪,再加上送終步隊又是哭天搶地人聲喧鬨,幽靈天然不敢露麵。凡是人畢竟是凡人,不管枉死還是病終,都會沉淪人間統統,殊不知身材就是一副臭皮郛,身後也總要看最後一眼。以是到了早晨,陽氣漸漸散儘,火化場的停屍間就成了幽靈告彆人間的最後一站。也正因為如此,在我們故鄉的火化場上班的員工,總會早早放工,走時關好門窗燃放一掛鞭炮,製止有幽靈跟從本身的車子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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